
[imperial censors] 古時專規勸天子改正過失的官
魯公為谏官。—— 宋· 司馬光《訓儉示康》
掌谏诤的官員。《漢書·蕭望之傳》:“陛下哀愍百姓,恐德化之不究,悉出諫官以補郡吏,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 唐 杜甫 《敬贈鄭谏議十韻》:“諫官非不達,詩義早知名。”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二》:“古無諫諍之官,人人皆諫官也,不惟廣受天下之言,亦所以廣收天下之才。”
谏官是中國古代專司規勸君主、監督朝政的特殊官職,其核心職責與曆史演變可歸納如下:
定義與核心職責
谏官是專為規勸君主過失而設的官職,需直言進谏以糾正帝王決策錯誤。他們兼具道德典範與政治監督的雙重角色,既要維護國家利益,又要平衡皇權獨斷的風險。例如唐代魏征以敢于直谏唐太宗聞名,成為谏官典範。
曆史起源與發展
職能特點與權力邊界
谏官雖品級較低,但可直接向皇帝進言,甚至批評政策。例如宋代谏官可兼任禦史,形成“台谏合一”制度,既監督君主又彈劾官員。其權力依賴于君主納谏的意願,如遇明君(如唐太宗)則作用顯著,反之則可能遭貶谪。
著名案例與影響
唐代谏官制度尤為突出,魏征曾谏唐太宗200餘次,促成“貞觀之治”;宋代範仲淹、司馬光等亦以谏官身份推動改革。谏官的活躍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皇權,成為古代政治糾錯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制度意義與局限
谏官制度體現了儒家“以道事君”的思想,通過道德規訓減少統治失誤。但其效果高度依賴君主個人素質,且後期逐漸淪為黨争工具(如宋代谏院成為派系攻擊手段)。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谏官設置或著名谏官事迹,可參考《訓儉示康》或宋代台谏制度研究。
谏官是古代中國官職名稱,指負責向君主或高級官員提出忠告、批評和建議的官員。他們的職責是監督國家政務,維護社會穩定和公正,以确保君主能夠正确決策、治理國家。
谏官的拆分部首是讠(讠意為“言”),它表示與言有關的事物。根據拼音輸入法的劃分,它的筆畫數為6畫。
谏官這個詞源于《周禮·春官·大宗伯》,它是古代的一種官職。在周朝時期,奉夏衛的周公旦就有設置有谏官的制度。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成為了一種專門為君王或高級官員提出批評和忠告的官員職位。
在繁體字中,谏官的寫法為諫官。繁體字是中國傳統的漢字書寫形式,廣泛使用于台灣、香港等地。
谏官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略有不同。在古代,它的寫法為諫官,多了一個“口”字旁,表示與口有關的事物。這種寫法一直沿用到現代漢字。
1. 古代谏官擔負着重要的職責,他們需要具備勇氣和智慧。
2. 谏官的建議常常能夠幫助君王作出更明智的決策。
3. 好的谏官可幫助國家避免犯錯誤,推動國家進步。
谏官的相關組詞有:谏诤、谏臣、谏言。
谏官的近義詞有:谏士、谏者。
谏官的反義詞是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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