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去刑場槍斃。 林海音 《城南舊事·蘭姨娘》:“從早上吃完點心起,我就和二妹分站在大門口左右兩邊的門墩兒上,等着看‘出紅差’的。這一陣子槍斃的人真多。” 林海音 《城南舊事·蘭姨娘》:“看着過‘出紅差’的,心裡竟不安起來,仿佛這些要槍斃的學生,跟 德先叔 有什麼關系似的。”
“出紅差”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隱晦表達,主要指向舊時執行死刑的公務行為。該詞由“出”“紅”“差”三部分構成:“出”表示外出執行公務,“紅”暗指血液顔色,象征暴力或死亡,“差”則指官府派遣的任務。該詞最早可追溯至明清時期的官方文書,用于描述衙役押解死刑犯至刑場的過程,後逐漸成為民間對死刑的委婉說法。
從曆史語境看,“出紅差”與古代刑罰制度密切相關。明清時期,死刑犯需經刑部核準後由地方官府執行,衙役需在特定時辰将犯人押赴刑場,這一流程被稱為“出紅差”。該詞在《醒世姻緣傳》《老殘遊記》等明清小說中均有記載,如“今日午時三刻出紅差,斬了那江洋大盜”,印證了其作為社會禁忌語的語用特征。
現代漢語中,“出紅差”已退出日常使用範疇,僅存于曆史文獻及方言研究領域。當代《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将其收錄為“北京官話遺産詞彙”,而《辭海》最新版則标注該詞為“曆史專業術語”,建議在學術研究時注意其時代特性和文化敏感性。
“出紅差”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押送死刑犯赴刑場執行槍決的行為,常見于近代中國語境中。該詞中的“紅”暗指處決時見血,“差”則指執行公務任務。
拼音标注存在差異,常見兩種形式:
建議通過文學作品(如《城南舊事》)或專業詞典(滬江詞典、漢典)進一步了解具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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