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見識。《晉書·戴若思傳》:“時同郡人 潘京 素有理鑒,名知人,其父遣 若思 就 京 與語,既而稱 若思 有公輔之才。”
“理鑒”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角度綜合解析:
“理鑒”由“理”(理性、道理)和“鑒”(審察、借鑒)組成,核心含義為以理性思考為基礎的分析判斷能力,即“見識”或“洞察力”。例如《晉書·戴若思傳》中記載:“潘京素有理鑒,名知人”,指潘京具備識人辨才的智慧。
與“理鑒”相關的成語包括“前車之鑒”“光可鑒人”等,均包含“借鑒”“審察”的意象。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晉書》等古籍或現代漢語詞典。
《理鑒》一詞,是由兩個字組成的,它們分别是“理”和“鑒”。它具有警示和指導作用,意思是明辨事物的道理和準則,給人們提供正确的思考方法和行為準則。
字典中,《理鑒》的拆分部首分别是“玉”和“金”,表示其基本意義源自這兩個部首相關的内容。其中,“理”的拆分部首是“玉”,它的筆畫數為10;而“鑒”的部首是“金”,它的筆畫數為15。
《理鑒》這個詞在《康熙字典》中已有收錄,可見它在古代漢語中的使用曆史。它來自于古代文化和哲學的積澱,代表了人們在探索真理和尋找準則的過程中的思考和總結。
在繁體字中,《理鑒》的寫法與簡體字相似,沒有太大差異。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理鑒》也不例外。在古代,字形會有一定的變化,例如“鑒”的古代寫法中,金字旁可能會有一些補充部分,以體現其含義。不過,總體來說,《理鑒》的字形在古代和現代沒有發生太大變化。
1. 通過我們的努力學習,我們可以獲得正确的《理鑒》,從而在選擇時做出明智的決策。
2. 鏡子是人們認識自己的一面《理鑒》,它可以幫助我們反思和改正錯誤。
1. 規理:指事物的規則和原理。
2. 鑒賞:指欣賞、辨别事物的價值和優劣。
3. 理性:指合乎道理、理智的行為和思維方式。
1. 眼界:指觀察和認知事物的範圍和能力。
2. 意識:指人們對于事物存在的認知和理解。
3. 覺悟:指人們對于自身及事物本質的認識和理解。
1. 迷惑:指對事物認識不清楚,容易受到欺騙或誤導。
2. 盲從:指不加思考地聽從他人的意見或指導,缺乏獨立思考能力。
3. 無識:指對事物沒有認知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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