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失主的意思、失主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失主的解釋

[owner of lost property]丢失或失竊的財物的所有者

将失物歸還失主

詳細解釋

(1).失物或被竊財物的原主。《醒世恒言·施潤澤灘阙遇友》:“六年前也曾拾過一個賣絲官人六兩多銀子,等候失主來尋,還了去。”《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十回:“大凡買了賊贓,明知故買的,是與受同科;不知誤買的,應該聽憑失主備價取贖。”

(2).失德之君。《管子·霸言》:“夫明王之所輕者馬與玉,其所重者政與軍。若失主不然,輕與人政而重予人馬,輕予人軍而重與人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失主”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法律和倫理指向的複合名詞,由“失”與“主”兩個語素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失主”指“丢失財物或證件的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1. 語義構成

    “失”表示“遺失、丢失”,強調非自願的失去;“主”指“所有者”,二者結合後特指因意外事件喪失物品所有權的主體。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進一步說明,該詞常用于法律文書或社會新聞報道,例如“民警協助失主尋回被盜手機”。

  2. 詞性特征

    作為名詞,“失主”在句子中通常充當賓語或主語,且常與“尋找”“歸還”“聯繫”等動詞搭配。例如《新華詞典》在例句中标注:“失主需持有效證件認領失物。”

  3. 社會倫理延伸

    在公共語境中,“失主”隱含對財産權的尊重與保護義務。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該詞的使用常涉及道德評價,如“拾金不昧是尊重失主權益的體現”。

網絡擴展解釋

“失主”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物品丢失後原物品的所有者,即“失去物品的主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1. 詞義構成

    • “失”意為“丢失、失去”
    • “主”指“物主、所有者”
    • 合稱表示“因物品丢失而失去物品所有權的人”
  2. 法律屬性

    • 在物權法中,失主對丢失物品仍具有合法所有權
    • 即使物品被他人拾得,失主仍享有追索權
    • 拾得者有義務将遺失物歸還失主(《民法典》第314-318條)
  3. 常見使用場景

    • 失物招領場景:“請失主攜帶證件認領”
    • 司法文書用語:“責令被告返還原物于失主”
    • 日常對話:“這位錢包的失主正在服務台登記”
  4. 延伸含義

    • 不僅指實物丢失者,也可隱喻失去重要事物的人
    • 例如:“傳統文化的失主們正在努力尋回文化根脈”
  5. 相關法律概念

    • 與“拾得人”形成權利義務關系
    • 失主需支付必要保管費用給拾得者
    • 懸賞廣告中的失主須履行承諾

該詞常見于法律文書、公共服務告示等正式場合,日常生活中也廣泛使用。其核心在于強調物品所有權未因丢失而轉移的法律事實。

别人正在浏覽...

阿剌酒白浩浩襃彈秉道駁蚌操守陳爛熾烈出貢瓷注道簪的實遁避風雲突變富渥構詞法廣陵散絕管張孤賞好好先生和理皇寮黃鐘大呂解衣盤礴矜寵靜簡酒家勘會科目記口譚萊婦理識理無專在龍廄龍蛇歌峍兀緑雲衣買哄哤雜面型民墟木偶片牛桃潘江陸海泡毛鬼賠饷淺嘗謙仁欺役棄餘趨使人舞恬安晤聚無窮門峽谷下馬先道限定小手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