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鑄造的錢币。别于私鑄錢。《新唐書·食貨志四》:“公鑄者號官鑪錢,一以當偏鑪錢七八,富商往往藏之,以易 江 淮 私鑄者。” 杜甫 《歲晏行》“往日用錢捉私鑄,今許鉛鐵和青銅” 仇兆鳌 注引 宋 王洙 曰:“ 唐 制盜鑄者死,沒其家屬。至 天寶 間,盜鑄益甚,雜以鉛錫,無復錢形,號公鑄者為官鑪錢。”
官爐錢是中國古代由國家或地方政權機構鑄造的貨币,區别于民間私鑄錢。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官爐錢由官方設爐監造,代表國家信用。例如西漢上林三官鑄造的“五铢錢”、清代戶部寶泉局鑄造的“宣統通寶”均屬此類。少數民族政權或割據勢力官方鑄造的錢币也被視為官爐錢。
對比項 | 官爐錢 | 私鑄錢 |
---|---|---|
鑄造主體 | 國家或地方政權 | 民間作坊 |
信用價值 | 法定貨币,流通性強 | 常被限制或貶值 |
工藝質量 | 形制規整,文字清晰 | 輕小粗劣,文字模糊 |
材質 | 銅質純淨 | 多摻雜質(如鉛、錫) |
官爐錢不僅是經濟工具,更是中央集權和政治穩定的象征。例如唐代通過官爐錢抑制私鑄亂象,清代地方鑄局名稱則反映了行政區劃特點。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錢币圖譜,可參考權威錢币學著作或博物館資料。
官爐錢是指古代官府每年向百姓征收的一種錢財,用于維護官府的開支,如修建官署、發放官員薪饷等。官爐錢是一種形式上類似于稅收的財政征收方式,在古代中國的社會中具有重要的經濟作用。
官爐錢的拆分部首為火字旁,分别由“宀”、“火”和“钅”構成。它的總筆畫數是19畫,其中“宀”部部首有3畫,“火”字有4畫,“钅”部部首有6畫,分别相加即可得到19。
官爐錢這個詞在明清兩代開始出現,是由官府對百姓征收的一種財政收入的名稱。因為當時的官府經費主要依靠由地方收取的官爐錢來維持,所以這種財政收入被稱為官爐錢。
官爐錢的繁體形式為「官爐錢」。在繁體字中,将官字的左邊加上了額外的父部部首,使字形更加複雜。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官爐錢的字形也略有不同。官字在古代的寫法中,上方的宀字形象地表示了一個房屋的結構;爐字的古代寫法中,火字旁的火形象地表示了火焰的形态;錢字的古代寫法中,钅部部首表示了金屬器具。
明清時期,百姓每年都要交納一定數量的官爐錢來維持官府的支出。
官爐錢沒有常見的組詞用法,因為它本身是一個固定的詞語,一般沒有與其他詞組合使用的情況。
徭役、田租、賦稅。
免役、赈稅、赦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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