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用鼎镬煮殺6*人的酷刑。《三國志·魏志·董卓傳》:“或鑿眼,或鑊煑之。”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镬煑漢語 快速查詢。
镬煮(“镬煑”為“镬煮”的異體寫法),指古代用大鍋(镬)烹煮食物的方法,後特指一種殘酷的刑罰。其釋義與來源如下:
镬(huò)
古代指無足的鼎,即大型烹煮器皿。《說文解字》載:“镬,鍑也。從金蒦聲。”後引申為烹煮刑具,如《漢書·刑法志》注:“鼎大而無足曰镬。”
煮(zhǔ)
本義為将食物置于水中加熱烹熟。《玉篇·火部》釋:“煮,烹也。”“煑”為“煮”的異體字,見于《集韻》。
烹饪含義
指用大鍋烹煮食物,屬古代常見烹饪方式。如《周禮·天官·亨人》載:“掌共鼎镬”,鄭玄注:“镬,所以煮肉及魚臘之器。”
刑罰含義
秦漢時期演變為酷刑,将人投入沸水镬中烹煮。《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載“臣請就湯镬”,即指此刑。
釋“镬”為“古代烹人的刑具”,引《左傳·哀公十六年》“置镬而烹”為證。
載“纣刳比幹,醢鬼侯,镬烹鄂侯”,印證商周時已有此刑。
現代漢語中“镬”仍用于粵方言(如“電飯镬”),而“镬煮”一詞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常見于古代法制史及烹饪史論述。其文化意義體現為:
“镬煑”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需分别解析其含義:
镬(huò)
指古代的一種大鍋,常用于烹饪或刑罰(如“鼎镬”)。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但在方言(如粵語)中仍有保留,例如“镬鏟”指炒菜用的鍋鏟。
煑(zhǔ)
此為“煮”的異體字,意義完全相同,表示通過加熱使食物熟透的過程,如“煑飯”“煑水”。
組合含義
“镬煑”可理解為“用大鍋烹煮”,但需注意:
建議:若遇到生僻字組合,可通過具體語境或查閱古籍、方言資料進一步确認。
闇傷飙飃篦籬抪徧不豐不殺補述不在乎唱嚎尺寸之功楚珪垂條打恭作揖典賣鬥進風吹日曬奮湧夫夫乖枉貫矢浩然回腸火術減筆字矯舉酒酵俊僚考判楞然樂死連交臨長蘆衣茅龍眉雪難度囊被惱公鳥賊怒號舽艭偏摯飄蓬破剝前仆後踣淭挐人心惶惶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如醉如狂讪牙閑嗑聲納盛顔詩痕太原市鞉牢填詞僮訟彤帏團雲隊小役系帛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