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wrangle with sb.]∶吵鬧;攪亂
無理取鬧
(2) [make fun of]∶對人開玩笑;取樂;取笑;鬧着玩
不該拿朋友取鬧
吵鬧,擾亂。 唐 韓愈 《答柳柳州食蝦蟆》詩:“鳴聲相呼和,無理祇取鬧。”
“取鬧”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核心含義,需結合使用場景具體分析:
無理制造麻煩
指故意吵鬧、擾亂,行為缺乏合理依據。
開玩笑或逗樂
在非惡意語境下,表示通過嬉戲或調侃活躍氣氛。
“取鬧”單獨使用時需依賴上下文明确含義,而“無理取鬧”作為固定成語更強調行為的無端性。
取鬧是一個詞語,指的是人們為了引起注意、娛樂或者消遣而故意制造一些有趣或滑稽的事情。取鬧常常涉及玩笑、惡作劇或者誇張的行為。
取鬧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又(又字底)”和“門(門字旁)”。它總共由9個筆畫組成。
取鬧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明代楊慎《洪武正篇》中,後來成為了漢語詞彙之一。
繁體字中“取鬧”的寫法是「取鬧」。
在古時候,漢字“取鬧”有不同的寫法,比如“取鬧”、“娶鬧”等。
1. 他喜歡取鬧,總是在大家開心的時候講些搞笑的故事。
2. 那個小孩為了取鬧,在教室裡發出了一聲巨響的嚎叫。
取笑、鬧肚子、取悅、取樂
逗弄、搗蛋、鬧饒
認真、莊重、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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