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 survivor of a murder attempt]∶命案發生時在現場而沒有被殺、可以提供情況的人
(2) [a prisoner who can furnish information]∶可提供情況的罪犯或俘虜
(3) [support one's family]∶維持生活;糊口
養家活口
(4) [flexible]∶較活動的口氣;活話
他聽見隊長的話有點兒活口,覺得事情有希望成功
(1).養活家中人口。《紅樓夢》第九九回:“那些書吏衙役,都是花了錢買着糧食的衙門,那個不想發財?俱要養家活口。”
(2).活的見證人或知情人。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序》:“活口公論,可盡掩耶?”《紅樓夢》第一百回:“我求媽媽暫且養養神,趁哥哥的活口現在,問問各處的賬目。” 沉從文 《新與舊·失業》:“還不是嚓的一下……不那個,留下個活口有我們好處?”
(3).留有餘地而不說死的話。 趙樹理 《三裡灣·馬家院》:“﹝ 滿喜 ﹞說罷就故意走開,不過還留了個活口,準備讓她想想之後再來找他。” 老舍 《四世同堂》四八:“人家對誰都留着活口兒,對誰都不即不離的。因此,無論誰上台,都有他們的飯吃,他們永遠是大人物!”
"活口"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層含義,現根據權威詞典及語言學資料分述如下:
一、命案中的幸存者 指殺人案件中未被殺害的幸存證人。《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為"命案發生時未被殺死,可提供案情的人證"(來源:《現代漢語詞典》)。例如:"案發現場留有活口,為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
二、俘虜的代稱 古代軍事語境中指被生擒的敵方人員。《漢語大詞典》記載其第二義項為"戰争中未被殺死而擒獲的敵人"(來源:《漢語大詞典》)。如《三國演義》中"速将活口押解回營"即用此義。
三、生計的婉稱 現代引申為維持基本生活的經濟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補充釋義"比喻賴以生存的財物或技能"(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常見于"留個活口"等表達,意指保留必要的生活保障。
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明代司法文書,《字彙·水部》最早收錄"活口"詞條,本義強調"存活"與"口供"的雙重屬性(來源:《字彙》)。現代語義演變中逐漸擴展出俘虜、生計等引申義,體現了漢語詞彙發展的隱喻特征。
“活口”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四類釋義:
命案幸存者或知情人
指案件發生時在場且未被殺害,能夠提供線索或作證的人。例如:“警方通過活口提供的線索迅速破案。”
可提供情報的俘虜或罪犯
常見于軍事或司法領域,指被抓獲後能交代信息的對象。例如:“審訊活口是獲取敵方情報的重要方式。”
建議在實際使用中根據上下文選擇合適義項,司法、文學等領域需特别注意語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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