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財物買通他人。《魏書·顯祖紀》:“其有祖、父假爵號貨賕以正名者,不聽繼襲。” 宋 孔平仲 《續世說·自新》:“ 齊王 洪軌 ,為 晉壽 太守,多賕贓賄,為州所按……後為 青 冀 二州刺史,悔為 晉壽 時貨賕所敗,更厲清節。”
(2).用以買通他人的財物。 宋 胡宿 《禁内降诏》:“交通請託,巧詐營為,陰緻貨賕,密輸珍玩。”
根據權威資料,“貨赇”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拼音為huò qiú,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動詞用法
指用財物賄賂他人以達到某種目的,即行賄行為。例如:古代官員若通過財物買通上級謀求職位,可稱“貨赇”。
名詞用法
指用于賄賂的財物本身,即賄金或贓物。例如:案件中查獲的贓款可稱為“貨赇”。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研究古代法制、廉政的語境中。如需實際應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或參考《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進一步考證。
《貨赇》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典當、抵押物品。它指的是為了借貸款而抵押物品的行為。
《貨赇》的部首是⺁,它的總筆畫數是15。
《貨赇》一詞最早來源于《周易·系辭上》:“唯赇,(然後)興。”起初,它的含義是指“寶物充斥”。後來,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它的意義逐漸延伸為典當、抵押物品。
《貨赇》的繁體字為《貨資》。
在古代,也有其他的漢字寫法等同于《貨赇》,如“貜灬”、 “資/貨”等
1. 他将家裡的一些貴重物品作為貨赇來辦理了銀行貸款。
2. 他為了籌到創業資金,不得已将家族傳承的字畫作為貨赇借給了朋友。
貨款、貨物、資金、資産、財富、典當、抵押
抵押、典當
貸款、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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