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獨自控制。 晉 陸機 《五等論》:“夫先王知帝業至重,天下至曠,曠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獨任,任重必於借力,制曠終乎因人。故設官分職,所以輕其任也;并建五長,所以弘其制也。”
"偏制"一詞主要有兩種解釋角度,需結合語境理解:
一、核心含義 指獨自控制或壟斷權力,強調缺乏制衡機制。這一解釋源自晉代陸機《五等論》的典故,認為治理廣袤疆域時若"偏制"(即由單一主體掌控),會導緻治理失衡,主張通過分權實現有效管理。
二、延伸含義 部分詞典(如)将其解釋為"不公正的制度",認為該詞由"偏袒"和"制度"組合而成,指帶有傾向性的規則體系。但此說法未見于高權威性古籍引用,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三、詞源解析 "偏"本義為不正、傾斜(如"偏鋒"指書法側鋒),"制"含控制、約束之意。二字組合後:
四、現代應用 常見于曆史文獻分析,如評價古代集權制度。當代使用頻率較低,多作為學術用語出現于制度研究領域。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若涉及古代文獻宜采用"獨自控制"的本義,現代文本則需注意作者是否賦予新内涵。可通過查證《五等論》原文"曠不可以偏制"等經典用例加深理解。
偏制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偏袒、偏袒人。指在處理事情、對待人情時,偏向某一方而不公正平等。這個詞常用于批評、指責某些人或組織在處理問題時不公正。
偏制的偏是由人字旁組成,表示和人有關的意思;制是由刀字旁組成,表示和制作、處理有關的意思。整個偏制總共有11個筆畫。
“偏制”一詞最早見于《史記·商君列傳》:“爵祿鹽鐵要在二十國,各部得其所宜不得偏制。”這裡的“偏制”指的是偏袒對待,而非公正平等。
偏制的繁體字為「偏制」,與簡體字形式相同。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偏制的古代寫法是「偏製」。由于語言和文字的演變,現代漢字已經簡化了一些繁複的部首和筆畫。
1. 這家公司在面試時明顯偏制某些候選人,完全忽視了其他應聘者的實力和能力。
2. 教師的評分應該公正客觀,不能出現偏制的情況。
3.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要堅持公平正義,絕不能有任何偏制的傾向。
偏袒、偏愛、偏見、不偏不倚、偏心
偏心、不公、厚此薄彼、袒護
公正、公平、平等、無偏無倚、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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