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代。《左傳·定公十三年》“寡人請攝” 晉 杜預 注:“以己車攝代 衞 車。” 章炳麟 《文學說例》:“東人尟通小學,不知其可相攝代,則宜以廢語為一暝而不復視也。” 錢玄同 《寄*********書》:“弟今後作文,凡稱人,悉用其姓名,不可再以郡望、别號、地名等等相攝代。”
“攝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暫時代理或替代某人的職務或職責。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攝代(shè dài)
指臨時擔任或接替他人的職位、事務,強調“暫時性”與“替代性”。
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有“攝代君政”之語,即指暫時代理國君處理政務。
本義為“牽引”“執持”,引申為代理、暫管,如“攝政”(代君主理政)。
意為替代、接替,如“代職”“代勞”。
二字組合強化了“臨時接管職務”的含義。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正式文書或曆史語境,如“攝代職務”“攝代主官”。
詞彙 | 區别 |
---|---|
攝代 | 強調官方職務的臨時接管 |
署理 | 側重籤署文件代行職權 |
兼任 | 指同時擔任多職,無暫代性 |
收錄“攝代”詞條,釋義為“代理職務”。
釋“攝”為“代也”,引《禮記·喪服小記》“士不攝大夫”佐證。
注“攝”有“代理”義項,如“攝政王”。
該詞先秦已見,漢代廣泛用于官職代理(如刺史攝代郡守),明清後漸少用,今多見于曆史文獻與法律文書(如“攝代法定代表人”)。
結論:“攝代”是古漢語遺留的正式用語,專指臨時性職務替代,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其權威性與暫代特征。
“攝代”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hè dài,核心含義為替代。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用某物或某人代替另一物或另一人,常見于古代文獻和近現代學術讨論中。例如《左傳》中晉代杜預的注釋提到“以己車攝代衞車”,即用己方車輛替代衛國的車輛。
文獻用例
語境特點
該詞多用于正式或學術性文本,強調事物間的替換關系,現代口語中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文或語言學時仍有參考價值。
總結來看,“攝代”是古漢語中表示“替代”的書面用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代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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