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酌其才能調任官職。《宋史·儒林傳七·劉清之》:“又言用人四事……四曰聽換授。謂文武之官不可用違其才,然不當許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藝,每歲互舉堪充左右選者一人,於合入資格外,稍與優奬。” 宋 嶽珂 《桯史·吳畏齋謝贽啟》:“僞官換授,是當誅而蒙賞。” 清 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取士上》:“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極矣。故 毅宗 嘗患之也,為拔貢、保舉、準貢、特授、積分、換授,思以得度外之士。”
換授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應用于古代職官制度領域,其核心含義指官職的調換授予。以下從詞典釋義、制度背景和使用場景三方面詳細解析:
指官員因特定原因(如回避籍貫、親屬職務沖突等)被調離原職,改任其他地區或部門同等品級的官職。例如《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調換授予官職”,強調職務的平級調動性質。
在唐代官僚體系中,“換授”是官員任職的重要規則之一:
該詞多見于史書與政令文書:
參考來源:
“換授”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職調任或權力轉移的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宋代官員選拔
在宋代,換授是官員選拔制度的一部分。例如,《宋史·劉清之傳》提到“聽換授”,主張文武官員應根據才能調任,避免職位與能力不符,同時要求高級官員每年推薦合適人選。
具體案例
南宋嶽珂在《桯史》中批評“僞官換授”,指某些不合格的官員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職位,側面反映換授制度被濫用的現象。
“換授”核心是古代官職調任制度,強調因才任職的原則,常見于宋代文獻。需注意其曆史語境與現代擴展義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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