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審的意思、大審的詳細解釋
大審的解釋
明 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禮太監會同三法司堂上官審理刑獄,謂之大審。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大審平反紀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禮監掌印太監一員,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審。”《明史·刑法志二》:“ 成化 十七年命司禮太監一員會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審録,謂之大審。 南京 則命内守備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審。”
詞語分解
- 大的解釋 大 à 指面積、體積、容量、數量、強度、力量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與“小”相對:大廳。大政。大氣候。夜郎自大。大腹便便。 指大小的對比:這間房有那間兩個大。 規模廣,程度深,性質重要:大局。大衆
- 審的解釋 審 (審) ě 詳細,周密:審慎。審視。 仔細思考,反複分析、推究:審查。審定。審訂。審核。審美。審計。審評。審時度勢。 訊問案件:審理。審判。審訊。公審。 知道:不審近況如何? 一定地,果然:審如其
網絡擴展解釋
“大審”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一、明代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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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義
大審是明朝的會審制度之一,由皇帝定期(每五年)派遣司禮監太監與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官員共同審理全國在押囚犯,以複核案件、糾正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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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背景
- 始于成化十七年(1481年),明憲宗首次命司禮監太監參與司法審理。
- 南京地區由内守備(宦官職務)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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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特點
該制度體現了明代宦官幹政與皇權對司法的直接控制,通過定期複審強化中央集權,但也存在宦官幹預司法的争議。
二、現代引申含義
作為成語,“大審”指對事物進行嚴厲、徹底的審查或調查,強調全面性和細緻性。
例句:公司對財務問題展開大審,确保流程合規。
三、其他補充
- 時間規律:明代大審按幹支紀年“丙辛之年”舉行(如丙戌年、辛卯年等),實為五年一次。
- 相關文獻:《明史·刑法志》《酌中志》等史料均有記載。
如需進一步了解制度細節,可查閱《明史》或明代司法研究專著。
網絡擴展解釋二
大審(dà shěn)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拆分為“大”和“審”兩個部分。其中,“大”部分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讀音為“dà”,意思是指事物的規模或程度較大。而“審”部分也是一個常用的字,讀音為“shěn”,意思是審查、檢查、審理等。
根據造字理論,大審的“大”部分是一個形聲字,字形上反映了事物的大小,而“審”部分則表示這個詞的意義,即審查、審理等。在漢字的繁體字中,大審仍可以保持原來的形态。
大審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相比有所不同。根據古代文字的變遷,大審的部首在古時候的漢字中稱為“刀偏”,字形中間的橫線和斜線的角度也有所區别。
一些使用大審的例句有:
1. 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産品進行大審,确保市場的質量安全。
2. 這本書通過對曆史事件的大審,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曆史的發展。
3. 法院将對此案進行大審,以保證公正審理。
與大審相關的組詞有審查、審理、審判等。近義詞包括審視、審閱、核查等。而反義詞則包括放任、放縱、寬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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