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害喜。 明 馮惟敏 《僧尼共犯》第二折:“但聞着葷酒氣兒,就頭疼惡心,恰如害孩子的一般。”參見“ 害喜 ”。
"害孩子"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地方特色的方言詞彙,在《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收錄為北方地區對"妊娠反應"的俗稱。該詞由"害"(表患病狀态)和"孩子"(指胎兒)複合構成,特指孕婦因懷孕引起的惡心、嘔吐等生理反應。
從構詞法分析,"害"在此作動詞使用,取《漢語大詞典》中"患(病)"的義項,如《朱子語類》"如人害心寒底病"的用法。這一用法在明清白話小說中常見,如《醒世姻緣傳》第四十四回"從受孕到臨産,隻像是害病一般"的描述。
現代語言學研究顯示,該詞彙主要通行于河北、山東等華北地區。《河北方言詞彙編》記錄其為冀中地區常用表達,常與"喜病"構成同義詞組。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普通話中已逐漸被"孕吐""妊娠反應"等醫學術語替代,現多保留在老年群體的口語交流中。
“害孩子”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定義
指婦女懷孕時出現的妊娠反應,如惡心、嘔吐、食欲異常等,俗稱“害喜”。這一用法可追溯至明代文獻,如馮惟敏的《僧尼共犯》中描述“頭疼惡心,恰如害孩子的一般”。
詞源與用法
部分現代資料(如、5)将其解釋為“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行為”,但這一含義并非傳統詞典的标準定義,可能是詞語的誤用或引申。例如:
遨遊百齡兵無常形參訪拆用嗔叱誠請陳紹充塞創調慈命怛怖戴帽地漿丁西林逗鬧斷蛇多管發外匪辟分數線溉盥高魁雚菌孤曠锢路國防泓澄皇太妃嚾噪怙惡徽祖煎水作冰簡約詳核家史舊款舊遊祭醊寬宏大量老闆子拉下水連城之璧栎木淪賤默窺辟隱權準入土為安聖教序聖人之徒市鬻綏邊搯擗屠疈玩法聞婦五聲向年相熟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