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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員的意思、河員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河員的解釋

治河官員。《兒女英雄傳》第二回:“正遇河臺壽期将近,預先擺酒唱戲,公請那些個河員。”《清史稿·河渠志一》:“河員以鑲埽為能事,至大溜圈注不移,旋鑲旋蟄,幾至束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河員"是漢語中一個相對生僻的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負責河道治理、水利工程管理及相關事務的專職官員。該詞屬于特定曆史時期的職官稱謂,現代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水利史、職官制度或文獻閱讀時會涉及。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曆史文獻的詳細解釋:

一、本義解析

  1. 詞義構成

    "河"特指黃河(古代"河"常為黃河專稱),後引申為重要水道;"員"指人員、官吏。合稱即"負責河務的官吏"。

  2. 職責範圍

    河員主要承擔以下事務:

    • 河道疏浚與堤防修築
    • 汛期防洪調度與搶險
    • 漕運水道維護(如京杭大運河)
    • 水利工程經費、人力管理

      (參考《中國水利史稿》

二、曆史演變與職級

  1. 起源與發展

    專職河官始設于秦漢(如"河堤谒者"),至明清形成完備體系。明代設"總理河道",清代分設河道總督(正二品),下轄道、廳、汛多級河員,如"河庫道""管河同知"等。

  2. 代表性職銜

    • 河道總督:統管一省或數省河務的最高長官(清代定制)
    • 管河通判/同知:分管河段工程的地方河員
    • 閘官:負責水閘啟閉的基層河員

      (據《清史稿·職官志》

三、現代延伸與語義轉化

現代漢語中,"河員"一詞已被"水利官員""河務專員"等取代,但在曆史文獻、地方志中仍保留原意。需注意語境差異:


權威來源參考: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河員"詞條釋義
  2. 《中國曆史大辭典·職官卷》(鄭天挺主編)對清代河官制度的記載
  3. 《清史稿·志九十五·河渠一》關于河道總督衙門的職能描述
  4.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官網《古代治黃職官體系沿革》專題(非直接引用,内容可印證)

(注:因古籍原文無網絡鍊接,來源标注采用文獻名稱;現代研究可參考官方機構公開學術資源。)

網絡擴展解釋

“河員”是清代設置的專司河道治理的官職,主要職責包括運河、黃河、永定河等水系的防洪、疏浚及日常維護。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河員又稱“河官”,是清代官制中專管河道治理的官員,負責水利工程的規劃與實施。其名稱中的“河”特指黃河、運河等主要水系,“員”則指官職人員。

  2. 職責範圍
    主要工作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如“鑲埽”技術)、防洪搶險等。例如《清史稿》記載,河員需應對“大溜圈注不移”等複雜水情,但因技術限制常面臨“旋鑲旋蟄(剛修好又坍塌)”的困境。

  3. 曆史背景
    該職位在清代文獻中多次出現,如《兒女英雄傳》提到河員參與“河臺壽期”的宴請活動,側面反映其社會地位。此外,河員體系也體現了古代中國對水利管理的重視。

  4. 現代關聯
    隨着水利技術發展,傳統河員職能已由現代水利部門替代,但“河長制”等當代制度仍可視為其延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治河技術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清史稿·河渠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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