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號愬 ”。哭訴。《新唐書·儒學傳下·禇無量》:“廬墓左,鹿犯所植松柏, 無量 號訴曰:‘山林不乏,忍犯吾塋樹耶?’自是羣鹿馴擾,不復棖觸, 無量 為終身不禦其肉。” 宋 範仲淹 《範公墓志銘》:“ 延安 吏民百數,詣闕號訴,謂城當陷而存,民将殞而生,皆公之力也。”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戶部·江南白糧》:“小民敢與内臣抗乎,雖有號訴,九重萬裡,曾無為之上聞者,乞勅各部改正舊法。”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鸮鳥》:“有 山西 二商,迎門號愬,蓋有健騾四頭,俱被搶掠,道遠失業,不能歸,哀求諸公為緩頰也。”
號訴(háo sù)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情感色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
該詞在具體語境中呈現雙重内涵:
需要注意該詞與"控訴"的語用差異: || 號訴 | 控訴 | |---|---|---| |情感強度| 悲痛性更強 | 側重理性批判 | |使用場景| 個體遭遇居多 | 社會性議題常見 | |行為主體| 弱勢群體常見 | 適用範圍更廣 |
(參考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漢典網;《宋史》中華書局點校本;人民文學出版社《子夜》注釋本)
“號訴”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hào sù,其核心含義為哭訴()。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結構分析
《新唐書·儒學傳下·褚無量》
記載褚無量在墓旁守孝時,因鹿群破壞松柏而哭訴:“山林不乏,忍犯吾塋樹耶?”(、)。
範仲淹《範公墓志銘》
描述延安吏民集體向朝廷哭訴,感念官員功績(、)。
如需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新唐書》《野獲編補遺》等文獻(來源綜合多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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