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nd tax] 舊時按土地征收的賦稅
按田畝征收的賦稅。 魯宣公 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稅畝”是我國曆史上記載的征田賦之始。以後或稱租,或稱稅,名目累變;或收實物,或收銀錢,時有不同,然曆來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左傳·哀公十一年》:“ 季孫 欲以田賦,使 冉有 訪諸 仲尼 。” 楊伯峻 注:“此為田畝稅。”《元史·王構傳》:“時南士有陳利便請搜括田賦者,執政欲從之。 構 與平章 何榮祖 共言其不可,辨之甚力,得不行。” 王闿運 《與曾侍郎言兵事書》:“今請一切罷捐輸釐金鈔票官錢之法,而專務田賦,兼行官商,則弊輕而可久。”
田賦是中國古代至近代對土地征收的稅賦制度,其核心特征與演變如下:
田賦是政府以土地為對象征收的稅賦,屬于土地稅範疇。早期“田”指按田地征收的田租,“賦”則源于軍賦代金轉化的人頭稅(口賦)。自秦漢起形成“田有租、人有賦、力有役”的賦役體系。
雖然名義上由土地所有者繳納,但實際稅負通過地租轉嫁給佃農,成為農民的重要負擔。民國時期仍有“皇糧”“正糧”之稱,解放後演變為公糧和農業稅。
2006年農業稅廢止,标志着延續2600年的田賦制度終結。當代土地相關稅費以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等形式存在。
注:如需查看具體曆史案例(如清代戶縣田賦改革),可參考的完整記載。
《田賦》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古代農業社會中按照田地面積而征收的賦稅。
田賦的拆分部首是田(田字底部為田字部首),它共由5個筆畫組成。
《田賦》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土地制度。在古代中國,土地是國家所有的,由國家委派給農民耕種。為了維持國家財政收入,政府會按照田地的面積來征收賦稅,這就是田賦的來源。
田賦的繁體字為「田賦」。
在古代書法中,田賦的字形可能略有不同,但大緻保持了現代漢字的基本結構,即田字底部為田字部首,上方為付,表示征收。整個字形通順流暢。
1. 古代農民每年都要繳納田賦,以維持國家的運轉。
2. 田賦不公平的征收使得許多貧困農民難以糊口。
組詞:田産、賦稅、土地
近義詞:田租、田捐
反義詞:田贖、田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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