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janitor;janitor's room]∶舊時守門者的俗稱。後稱門房,今稱傳達室
(2) [mark out houses as billets,etc.]∶指軍隊到某地駐紮前派人安排住房的工作
(1). 明 代稱貢院的號子。《明史·選舉志二》:“試士之所,謂之貢院;諸生席舍,謂之號房。” 明 王衡 《郁輪袍》第四折:“諸生各歸號房,出箇‘早朝即事’題,作律詩來者。” 明 葉憲祖 《鸾鎞記·廷獻》:“如今就以馬為題,諸士各進號房去聽題。”參見“ 號子 ”。
(2).舊時官署的傳達室或司阍。俗稱號房。 清 蔣士铨 《桂林霜·脅降》:“號房號簿沒處找,巡捕官也溜了,號禮沒人争,門包都不要。”《近十年之怪現狀》第十五回:“那號房本來知道 仰方 出手闊綽的,所以等在那裡,得了犒賞,自歡喜去了。” 魯迅 《華蓋集·犧牲谟》:“你一爬到,就脫下來,對號房說,這是老爺叫我送來的,交給太太收下。”
號房在漢語詞典中有多重含義,具體釋義如下:
科舉考場中的獨立隔間
指古代科舉考試時,為每位考生分配的獨立小房間,用于答題和休息。此義項源于明代科舉制度,常見于《明史·選舉志》等文獻。考生在號房内完成考試,期間不得隨意出入,環境封閉簡陋。例如:“貢院之號舍,考生日間作文,夜宿其中。”
衙門或官署的值班室
指舊時官府中供差役值班、傳遞公文或臨時關押人員的房間。此用法多見于明清小說及地方志,如《醒世姻緣傳》中提及“将犯人暫押號房”。其職能類似現代機關的傳達室或臨時拘留室。
寺廟中的客房
部分佛教寺院将接待雲遊僧侶或香客的居所稱為“號房”,強調按編號分配房間的管理方式。此義項在清代《百丈清規》等寺院規約中有相關記載,體現宗教場所的住宿秩序。
參考資料:
權威鍊接:
“號房”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多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明代科舉與教育場所
舊時官署與機構的門房
指官府、宅邸等場所的守門人或傳達室,負責接待、通報等事務,俗稱“號房”。例如清代文獻中提到的“號禮”“門包”等與之相關()。
軍隊駐紮安排
軍隊到達某地前,派人提前标記、分配民房作為臨時住所的工作,也稱為“號房”()。
補充說明
現代語境中,“號房”一詞已較少使用,其“傳達室”含義逐漸被“門衛室”“接待處”等替代,而軍事用途則多見于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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