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sake darkness and come to the light] 比喻認清是非,背棄黑暗,投奔光明。走向光明正道
何不反邪歸正,棄暗投明?——明· 梁辰魚《浣紗記》
原謂抛棄暗弱之主,投賢明之主。後多謂斷絕與黑暗勢力的關系,走向光明大道。《三國演義》第三十回:“公既與 曹公 有舊,何不棄暗投明?” 明 梁辰魚 《浣紗記·交戰》:“老夫不知就是 範大夫 ……何不反邪歸正,棄暗投明?”《當代》1981年第3期:“他是從 陳炯明 那裡棄暗投明過來的。”
“棄暗投明”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qì àn tóu míng,字面意思是“離開黑暗,投向光明”,比喻脫離錯誤或反動的立場,選擇正确的道路或進步的方向。以下是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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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暗投明》是一個成語,意為放棄黑暗,轉向光明。它是指一個人或團體在認識到錯誤或局限性後,決定抛棄錯誤的觀念或行為,轉向正确的道路。
《棄暗投明》這個成語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其中“棄”字的部首是“弓”,總共有五劃;“暗”字的部首是“日”,總共有十一劃;“投”字的部首是“手”,總共有十一劃;“明”字的部首是“日”,總共有八劃。
《棄暗投明》這個成語源于中國古代的佛教故事。據傳,有一位名叫須菩提的比丘尼,因修行出現迷惑,陷入了黑暗之中。後來,她遇到一位菩薩,菩薩給予了她正确的指引,使她重新回到光明的道路上。須菩提在菩薩的幫助下放棄了迷惑和錯誤,重新投向了佛法明智。
在繁體字中,《棄暗投明》這個成語與簡體字寫法相同,不發生變化。
按照古代的漢字寫法,《棄暗投明》的寫法會有些差異。例如,“棄”字的古代寫法為“廙”,“暗”字的古代寫法為“黯”,“投”字的古代寫法為“頭”,“明”字的古代寫法為“冥”。這些古代寫法在字形上有一些變化。
1. 他意識到自己走上了違法的道路,決定棄暗投明,積極改過自新。
2. 在面對困難時,我們必須堅定地棄暗投明,尋找正确的解決方法。
棄而不用、投機倒把、明察秋毫
改過自新、回頭是岸、返璞歸真
堅持錯誤、固執己見、沉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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