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靁鼗”。即雷鼓。《周禮·春官·大司樂》:“靁鼓靁鼗,孤竹之管。”《樂府詩集·郊廟歌辭七·周郊祀樂章》:“雷鼗鷺羽今休用,玉戚相參正發揚。”《元史·禮樂志二》:“雷鼗二,亦以馬革鞔之,為大小鼓三,交午貫之以柄。郊祀用之。”參見“ 雷鼓 ”。
雷鼗是古代祭祀禮儀中的一種重要樂器,屬于鼗鼓類,其名稱和形制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以下是詳細釋義:
指代樂器發聲如雷鳴,象征震懾與莊嚴。《說文解字》釋“雷”為“陰陽薄動,生物者也”,引申為宏大之聲。
即帶柄的小鼓,搖動時耳旁鼓槌(“耳”)擊鼓發聲,形似今日的撥浪鼓。《周禮·春官》鄭玄注:“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搖之,旁耳還自擊。”
雷鼗為八面鼓,屬“六鼓四金”禮樂制度中的“靈鼓”。據《周禮·春官·大司樂》載:“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冬至日于地上圜丘奏之。”其特點包括:
雷鼗是周代禮樂的核心樂器之一,代表“天象”與“人禮”的融合:
“凡六樂者,一變而緻羽物……六變而緻象物及天神。”鄭玄注:“雷鼗八面,祀天神則奏之。”
“大鼗謂之麻,小者謂之料。”郭璞注引周禮:“雷鼗八面,靈鼗六面,路鼗四面。”
詳述雷鼗為“八面鼓”,屬“圜鐘為宮”之樂,用于郊祀(馬端臨,元代)。
據考古發現(如曾侯乙墓樂器),鼗類樂器多飾以彩繪或雷紋,印證其與“雷”的關聯。王國維《觀堂集林》指出:“周人重禮樂,雷鼗之制,實承殷商遺風而增其文。”
參考文獻
“雷鼗”是古代中國的一種禮樂樂器,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雷鼗(拼音:léi táo)又稱“雷鼓”,是一種用于祭祀或重大儀式的打擊樂器。其名稱中的“雷”可能象征聲音如雷鳴,“鼗”則指帶柄的小鼓。
文獻記載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大司樂》:“雷鼓雷鼗,孤竹之管”,說明其常用于周代宮廷雅樂。另在《元史·禮樂志》中記載其形制為“以馬革鞔之,大小鼓三,交午貫之以柄”,即由三個大小不同的鼓組合而成,以交叉木柄固定。
形制與用途
雷鼗屬于鼗鼓類樂器,多用于郊祀等莊重場合,常與玉磬、竹管等配合演奏,以營造肅穆氛圍。例如《樂府詩集》提到“雷鼗鹭羽今休用”,側面反映其禮儀功能。
曆史演變
作為禮樂文化的組成部分,雷鼗在宋元時期仍被沿用,但後世逐漸失傳,現代僅能從文獻中了解其形制和用途。
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周禮》《元史》等原始文獻或專業禮樂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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