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靁鼗”。即雷鼓。《周礼·春官·大司乐》:“靁鼓靁鼗,孤竹之管。”《乐府诗集·郊庙歌辞七·周郊祀乐章》:“雷鼗鷺羽今休用,玉戚相参正发扬。”《元史·礼乐志二》:“雷鼗二,亦以马革鞔之,为大小鼓三,交午贯之以柄。郊祀用之。”参见“ 雷鼓 ”。
雷鼗是古代祭祀礼仪中的一种重要乐器,属于鼗鼓类,其名称和形制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以下是详细释义:
指代乐器发声如雷鸣,象征震慑与庄严。《说文解字》释“雷”为“阴阳薄动,生物者也”,引申为宏大之声。
即带柄的小鼓,摇动时耳旁鼓槌(“耳”)击鼓发声,形似今日的拨浪鼓。《周礼·春官》郑玄注:“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
雷鼗为八面鼓,属“六鼓四金”礼乐制度中的“灵鼓”。据《周礼·春官·大司乐》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冬至日于地上圜丘奏之。”其特点包括:
雷鼗是周代礼乐的核心乐器之一,代表“天象”与“人礼”的融合:
“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玄注:“雷鼗八面,祀天神则奏之。”
“大鼗谓之麻,小者谓之料。”郭璞注引周礼:“雷鼗八面,灵鼗六面,路鼗四面。”
详述雷鼗为“八面鼓”,属“圜钟为宫”之乐,用于郊祀(马端临,元代)。
据考古发现(如曾侯乙墓乐器),鼗类乐器多饰以彩绘或雷纹,印证其与“雷”的关联。王国维《观堂集林》指出:“周人重礼乐,雷鼗之制,实承殷商遗风而增其文。”
参考文献
“雷鼗”是古代中国的一种礼乐乐器,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雷鼗(拼音:léi táo)又称“雷鼓”,是一种用于祭祀或重大仪式的打击乐器。其名称中的“雷”可能象征声音如雷鸣,“鼗”则指带柄的小鼓。
文献记载
该词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司乐》:“雷鼓雷鼗,孤竹之管”,说明其常用于周代宫廷雅乐。另在《元史·礼乐志》中记载其形制为“以马革鞔之,大小鼓三,交午贯之以柄”,即由三个大小不同的鼓组合而成,以交叉木柄固定。
形制与用途
雷鼗属于鼗鼓类乐器,多用于郊祀等庄重场合,常与玉磬、竹管等配合演奏,以营造肃穆氛围。例如《乐府诗集》提到“雷鼗鹭羽今休用”,侧面反映其礼仪功能。
历史演变
作为礼乐文化的组成部分,雷鼗在宋元时期仍被沿用,但后世逐渐失传,现代仅能从文献中了解其形制和用途。
如需进一步考证,建议查阅《周礼》《元史》等原始文献或专业礼乐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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