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以文字發議論。 漢 王充 《論衡·超奇》:“安危之際,文人不與,無能建功之驗,徒能筆論之效也。”
“筆論”是中國古代書法理論中的重要概念,特指對書法用筆技法、原則及藝術精神的系統性論述。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及書法理論角度分層闡釋其内涵:
筆論(bǐ lùn)
指古代書法理論中專門探讨毛筆運筆方法、線條表現及藝術意境的論著。其核心是解析如何通過筆鋒的提按、轉折、疾徐等技法,實現“力透紙背”“氣韻生動”的審美境界。
來源:
《中國書法大辭典》定義“筆論”為“書論之一體,專言用筆之法與意趣”。
東漢書法家蔡邕的《筆論》是最早以“筆論”命名的專文,提出書法創作需“先散懷抱,任情恣性”,強調心境與用筆的融合:
“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
來源:
蔡邕《筆論》原文收錄于《曆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
用筆原則
來源:
清代馮班《鈍吟書要》:“古人作書,必不作正局,蓋以奇為正”,闡釋筆法變化。
筆勢與力度
來源:
唐代陸羽《釋懷素與顔真卿論草書》載顔真卿語:“何如屋漏痕?”,以自然現象喻筆力。
“筆論”超越技法層面,關聯傳統美學:
來源:
漢代揚雄提出“書,心畫也”,載于《法言·問神》。
注:以上釋義綜合書法理論典籍與曆史文獻,側重學術性與文化語境還原。
“筆論”一詞有兩層含義,需結合語境區分:
指以文字發議論,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東漢王充在《論衡·超奇》中寫道:“安危之際,文人不與,無能建功之驗,徒能筆論之效也”(),強調文人通過文字表達觀點而非直接參與實務。
特指東漢書法家蔡邕的《筆論》(),這是中國書法史上的重要文獻,核心觀點包括:
《筆論》被宋代《書苑菁華》收錄後得以流傳,成為研究古代書法理論的關鍵文本,尤其對後世“書為心畫”的審美觀影響深遠()。
百八真珠背鬥背文愊臆布陣不周操翰成章炒鬧赤蟹赤支砂淳維怵勸辭榮棟梁獨腳五通頓楊多體船發展生産廢堕風湖子高乃依勾押怪物衮裳海地號群換變火燼薦飨嘉緻接納解人頤濟濟幾象颶母開禁靈因流速綿遠南淮拟想派征抨章清甽傾阻七十鑽羣髡熱撲撲三選使愚使過曙河暑期思過私孩子邃世踏竹馬駝鷄王铎王憲武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