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 notice to reassure the public]∶原指新官上任或社會發生動亂之後官府張貼的安定民心的布告
(2) [advance notice]∶現比喻開會或進行某項工作前把内容事先通知群衆
安定民心的告示。 清 王元榜 《庚癸紀略》卷下:“散給安民告示。”《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彙編·憶昭樓洪楊奏稿·八月初三日嘉定染房緻顔五峰信》:“城上插尖角黑旗,有‘順天行道’四字,并出安民告示。”
“安民告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注:如需了解更詳細的古籍原文或現代用法案例,可參考《洪秀全演義》等文獻,或查看網頁中的出處說明。
《安民告示》是一種古代政府發布的公告或通知,旨在告知民衆某項政策、法規或重要事項。它可以是各級政府、官方機構或者統治者發布的,以便将消息傳達給廣大市民。
《安民告示》這個詞可以拆分成三個部分:安(mǐn)、民(mín)、告(gào)示(shì)。
「安」字的部首是「宀」,共有6畫; 「民」字的部首是「氏」,共有5畫; 「告」字的部首是「言」,共有7畫; 「示」字的部首是「示」,共有5畫。
《安民告示》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各級政府會發布告示,以确保政策的宣傳和執行。這些告示可以在官方場所、市集、街道等公共場所張貼或公布。
在繁體字中,「安民告示」的寫法為「安民告示」,沒有變化。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形式可能與現代有些不同。但是,「安民告示」這個詞的古代寫法與現代寫法基本相同,沒有太大變化。
政府今天發布了一份《安民告示》,通知市民做好防汛準備措施。
1. 安撫民心:政府及時發布了安撫民心的告示,平息了市民的不安情緒。 2. 民意調查:政府通過民意調查,了解市民對政策的看法和需求。
1. 通告:政府發布通告,告知市民關于公共事務的重要信息。 2. 告示:市政府發布告示,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安全問題。
1. 不公告示:政府在事關民生的問題上未及時發布公告,導緻市民不了解相關政策。 2. 不告而别:政府未提前通知市民,突然取消了某項政策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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