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改正朔。《史記·封禅書》:“ 魯 人 公孫臣 上書曰:‘始 秦 得水德,今 漢 受之,推終始傳,則 漢 當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 文帝 乃召 公孫臣 ,拜為博士,與諸生草改曆服色事。”參見“ 改正 ”。
改曆指修改或變更曆法體系的行為,是政權或文明為調整時間計量規則以適應天文觀測、社會需求或政治象征而采取的重大舉措。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指對原有曆法系統進行修訂或替換。曆法是人類劃分年月日、協調回歸年與朔望月周期的規範,當誤差累積或時代需求變化時,需通過"改曆"修正。例如中國曆史上因曆法推算偏差導緻的"改曆"達數十次。
新政權建立常以改曆彰顯正統性,如漢武帝頒行《太初曆》(前104年),确立正月為歲首,成為後世模闆。據《漢書·律曆志》載,此舉為"順承天意,更始民生"。
唐代《大衍曆》(公元729年)因精準預測日食被推崇,元代《授時曆》(1281年)則通過實測數據将年長精确至365.2425日(與現代公曆一緻),均為科學改曆典範。
公曆(格裡高利曆)的推行是全球化改曆案例。1582年教皇格裡高利十三世為修正儒略曆誤差,直接删去10天日期。中國于1912年正式采用公曆,形成農曆與公曆并行的"雙曆制"(來源:《中國曆法史》科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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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更改正朔”,即修訂曆法制度。這一行為在中國古代通常與政權更疊或重大政治變革相關,旨在通過調整曆法确立新的統治合法性或順應天命。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曆史背景
古代中國以“正朔”(即歲首和朔日)象征政權合法性。新朝代建立時,常通過改曆彰顯“天命所歸”。例如《史記·封禅書》記載,漢文帝時期曾因“土德之應”改曆,将服色改為黃色,以對應五行學說。
引申意義
廣義上也指對曆法體系的修訂,如調整閏月、節氣等,以更精準地反映天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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