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謊報請賞。 明 張居正 《答薊遼總督張崌崃書》:“差人回,渠有何説,若隻尋常誑賞之言,惟付之不聞耳。”
诳賞(kuáng shǎ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欺騙手段獲取獎賞或虛報功勞以謀求封賞。該詞由"诳"(欺騙)和"賞"(獎賞)兩個語素構成,最早見于古代軍事及官僚體系語境。
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記載,诳賞特指"以虛報戰功或政績的方式騙取朝廷封賞"的行為,常見于古代官員考核和軍功申報制度中。這種欺騙行為往往涉及僞造文書、誇大功績等具體手段,《史記·衛将軍骠騎列傳》中就有"斬首虜獲,诳賞為能"的記載,反映當時軍中虛報戰果的現象。
在現代漢語語用層面,诳賞的詞義已延伸至更廣泛的社會領域。《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9年修訂版)指出其可泛指"通過虛假陳述獲取不應得獎勵"的欺詐行為,適用于商業競争、學術評審等現代場景。該詞常與"冒功""虛報"等詞彙形成近義關聯,但更強調主觀欺騙意圖與客觀獲利結果的結合。
從構詞法分析,"诳"作為形聲字從言從狂,本義為言語欺騙,《說文解字》釋作"欺也";"賞"從貝尚聲,本指財物獎勵,《禮記·月令》鄭玄注:"賞謂有功德者,賜以財帛也"。二字組合産生的貶義色彩,折射出中國古代社會對虛假邀功行為的道德批判。
“诳賞”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诳賞(拼音:kuáng shǎng)指通過謊報功勞或虛假陳述以謀求獎賞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強調“欺騙性請賞”,常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中。
明代張居正在《答薊遼總督張崌崃書》中提及:“若隻尋常诳賞之言,惟付之不聞耳。”
此例表明,該詞常用于批評虛假邀功的現象,尤其在軍政事務中可能被濫用。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書中的用法,可參考張居正相關文獻或明清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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