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礦兵。 明 代鄉兵的一種。 清 恽敬 《三代因革論》六:“ 宋 之保毅、義勇, 明 之箭手、礦夫,則養兵,且借助于民兵矣。”參閱《明史·兵志三》。
“礦夫”是明代鄉兵的一種,屬于民兵性質,主要用于采礦或軍事輔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礦夫即“礦兵”,指明代由地方組織的民兵,其職責可能包括開采礦産或參與地方防禦。這類民兵與宋代“保毅”“義勇”等類似,屬于非正規軍性質。
曆史背景與文獻依據
據清代恽敬《三代因革論》記載:“宋之保毅、義勇,明之箭手、礦夫,則養兵,且借助于民兵矣。”,可見礦夫是明代在軍事制度中結合民兵與專業兵種的一種嘗試。具體編制可參考《明史·兵志三》。
職能與運作
礦夫可能兼具采礦與軍事職能。例如,明代曾采取“礦屯”措施,即駐軍開采礦産以節省開支,推測礦夫或參與此類任務。此外,他們也可能協助維護礦區治安或參與地方防務。
與礦工的區别
需注意“礦夫”與普通礦工(如“礦丁”)不同:前者屬于民兵組織,後者是單純從事采礦的勞動者。但兩者在礦區可能有交集,部分礦夫可能承擔雙重角色。
其他關聯詞
類似術語包括“箭手”(擅長射箭的民兵)、“保毅”(宋代地方軍)等,均屬曆代民兵制度的組成部分。
礦夫是明代結合采礦與民兵職能的特殊鄉兵,反映了當時軍事與資源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特點。如需深入考證,建議查閱《明史·兵志三》及恽敬相關著作原文。
《礦夫》是一個名詞,指的是在礦山中從事開采工作的人。礦夫通常要面對危險和艱辛的工作環境,他們以勇敢和毅力聞名。礦夫也可以泛指從事礦業工作的人。
《礦夫》的漢字拆分為“石”和“多”兩個部首。其中,“石”是左邊的部首,表示與石頭相關的事物;“多”是右邊的部首,表示多個的意思。
《礦夫》的總筆畫數為12畫,其中“石”部為5畫,“多”部為5畫,“夫”部為2畫。
《礦夫》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礦夫被稱為“采石人”或“采礦夫”,後來逐漸簡化為現在的“礦夫”一詞。
在繁體字中,礦夫的寫法為「礦夫」。
在古代,礦夫的寫法稍有不同。礦夫的古代漢字寫法為「礦夫」。字形較為繁複,包含有表示礦石和人的意象。
1. 他的父親是一名礦夫,辛勤工作來維持家庭生活。
2. 礦夫們在黑暗的地下堅守崗位,為國家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1. 煤礦夫:從事煤礦開采工作的人。
2. 金礦夫:從事金礦開采工作的人。
3. 鐵礦夫:從事鐵礦開采工作的人。
1. 礦工:指從事開采礦石的工人。
2. 采礦工人:指從事采礦工作的人。
農夫:指從事農業工作的人,與礦夫相對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