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矿兵。 明 代乡兵的一种。 清 恽敬 《三代因革论》六:“ 宋 之保毅、义勇, 明 之箭手、矿夫,则养兵,且借助于民兵矣。”参阅《明史·兵志三》。
矿夫是汉语中对矿工的古称或书面化称谓,特指从事矿山开采、矿石挖掘等体力劳动的男性工作者。该词由“矿”与“夫”组合而成,具有明确的历史文化背景和职业指向性。
指自然形成的矿物资源聚集地,如金矿、煤矿等。《说文解字》释为“铜铁朴石也”,引申为一切可开采的矿产资源。
本义为成年男子,后衍生为从事体力劳动的职业人群(如农夫、渔夫)。在“矿夫”中强调其体力劳动属性。
“矿夫”一词多见于明清文献,反映古代矿业劳动群体的生存状态。例如:
明代《天工开物》 记载:“凡取矿,先认地脉,掘坑深丈许,矿夫操錾斧凿之。” 此处描述矿夫使用工具开采矿石的场景,凸显其技术性与危险性。
清代矿务档案 中常见“招募矿夫”“矿夫口粮”等记录,印证其作为正式职业身份的存在。
当代汉语中,“矿夫”逐渐被“矿工”替代,但仍在历史研究、文学作品中保留,用以体现传统矿业文化。例如:
《中国矿业史》 将近代矿山劳动者统称为“矿工”,而“矿夫”专指前工业化时期的采矿者。
定义:“开采矿藏的工人。” 收录于第6卷第12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
分析矿夫在宋明时期的组织形态与技术分工,科学出版社。
综合释义
“矿夫”是汉语中具历史特质的职业称谓,其词义核心指向矿山体力劳动者,承载古代矿业发展的人文印记。现代使用需结合语境区分其历史语义与现代替代词“矿工”的差异。
“矿夫”是明代乡兵的一种,属于民兵性质,主要用于采矿或军事辅助。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矿夫即“矿兵”,指明代由地方组织的民兵,其职责可能包括开采矿产或参与地方防御。这类民兵与宋代“保毅”“义勇”等类似,属于非正规军性质。
历史背景与文献依据
据清代恽敬《三代因革论》记载:“宋之保毅、义勇,明之箭手、矿夫,则养兵,且借助于民兵矣。”,可见矿夫是明代在军事制度中结合民兵与专业兵种的一种尝试。具体编制可参考《明史·兵志三》。
职能与运作
矿夫可能兼具采矿与军事职能。例如,明代曾采取“矿屯”措施,即驻军开采矿产以节省开支,推测矿夫或参与此类任务。此外,他们也可能协助维护矿区治安或参与地方防务。
与矿工的区别
需注意“矿夫”与普通矿工(如“矿丁”)不同:前者属于民兵组织,后者是单纯从事采矿的劳动者。但两者在矿区可能有交集,部分矿夫可能承担双重角色。
其他关联词
类似术语包括“箭手”(擅长射箭的民兵)、“保毅”(宋代地方军)等,均属历代民兵制度的组成部分。
矿夫是明代结合采矿与民兵职能的特殊乡兵,反映了当时军事与资源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特点。如需深入考证,建议查阅《明史·兵志三》及恽敬相关著作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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