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斥而禁阻。苛,通“ 訶 ”。《墨子·號令》:“民無符節,而擅入裡巷官府,吏三老守閭者失苛止,皆斷。” 畢沅 校注:“﹝失苛止,﹞言不苛止之。”《新唐書·王播傳》:“時禁屯列畿内者,出入屬鞬佩劍,姦人冒之以剽劫,又勳戚家馳獵近郊, 播 請一切苛止,盜賊不能隱,皆走出境。”
“苛止”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詞義演變
“苛”在古漢語中通“訶”(诃),意為責備、斥責;“止”為阻止。組合後強調以嚴厲态度制止不當行為。例如《新唐書》中記載,王播曾通過“苛止”勳戚狩獵行為來遏制盜賊()。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權威者對違規行為的強硬管制,如古代官府對民間活動的禁阻,或上級對下屬的嚴格約束。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現代延伸義,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文獻來源。
苛止(kē zhǐ)是一個漢字詞語,是由兩個部首組成:⺖(艹)和⺊(止),共有10個筆畫。
苛止起源于古代漢字,最早的寫法是“苛止”(kē zhǐ),表示對某人或某事物的批評、責備等。在繁體字中,苛止依然保留了原有的形狀和意義。
1. 老師苛止了他們的懶惰行為。
2. 這個企業對員工工作的要求非常苛止。
1. 苛求:指對要求苛刻,要求過高。
2. 停止:指中斷或中止某種行為或活動。
3. 阻止:指通過某種手段使某種行為無法繼續進行。
1. 批評:指對某人某事的不滿或錯誤之處提出指責。
2. 責備:指對某人某事的過失或錯誤進行譴責或批評。
3. 斥責:指對某人某事的過錯進行責怪或譴責。
寬容:指對他人的錯誤或過失有所容忍或不計較。
寬厚:指待人處事時心胸寬廣,不計較小節。
寬恕:指對他人的過錯或傷害表示寬容和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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