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horrent;detestable;abominable;loathsome] 令人厭惡憎恨
可憎的敵人還是向戰士們接近
(1).可惡;令人厭惡惱恨。 唐 張鷟 《遊仙窟》:“誰知可憎病鵲,夜半驚人。” 唐 韓愈 《送窮文》:“凡所以使吾面目可憎,語言無味者,皆子之志也。” 杜鵬程 《保衛延安》第一章:“可憎的敵人還是向戰士們接近。”
(2).可愛。表示男女極度相愛的反語,常見于 金 元 戲曲。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一:“你道是可憎麼!被你直羞落庭前無數花。” 元 無名氏 《點绛唇》套曲:“可憎模樣,宜梳宜畫宜粧。”
(3).指可愛的人。 明 沉仕 《玉包肚·風情》曲之二:“更闌人靜,喜匆匆相逢可憎。”
“可憎”是一個形容詞,用于描述令人厭惡、憎恨或反感的人或事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情感強度
強調深度的反感,常用于表達對品行不端、行為惡劣者的憎惡,例如“面目可憎”(形容外貌或氣質令人不適)。
曆史與文學用法
近義詞與反義詞
需結合語境判斷情感色彩,尤其在古典文學中可能存在與現代不同的特殊用法。如需更多例句或延伸解讀,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可憎(kě zēng)一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可”和“憎”。其中,“可”是由“口”和“土”兩個部首組合而成,拼音為kě,表示“可以”的意思;“憎”是由“忄”和“曾”兩個部首組合而成,拼音為zēng,表示“仇恨”的意思。合在一起,表示“令人憎惡、讨厭”的意思。
“可憎”一詞來源于古漢語,最早可追溯到《古文觀止》一書中。在繁體字中,“可憎”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例如,在繁體中,“可”字的寫法為“可”;而“憎”字的寫法為“憎”。兩者的結構和筆畫都和簡體字一樣。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常常有所變化。關于“可憎”一詞的古漢字寫法有所差異。例如,在《說文解字》中,“可”字的古漢字寫法為“弟”;而“憎”字的古漢字寫法為“甑”。這些變化主要是因為古代字形的演變和變易。
以下是一些使用“可憎”一詞的例句:
1. 他的行為令人可憎。
2. 這個人是一個可憎的罪犯。
一些以“可憎”為前綴或後綴構成的詞彙包括:
1. 可憎惡:令人深惡痛絕的;
2. 可憎行為:令人讨厭的行為;
3. 憎惡:痛恨、厭惡。
與“可憎”意義相近的詞彙有:
1. 可恨:讨厭、讨人厭;
2. 厭惡:不喜歡、憎惡;
3. 讨厭:不喜歡、厭惡。
與“可憎”意義相反的詞彙有:
1. 可愛:讨人喜愛;
2. 可喜:令人歡喜;
3. 可親:容易接近、和藹可親。
總之,“可憎”一詞形容令人讨厭、憎惡的人或事物,是一個含有負面情感的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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