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unting field raising domestic animals of Qing State] 秦國畜養禽獸的獵場。在今陝西鳳翔縣境内
秦之有 具囿。——《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亦稱“ 具圃 ”。古代苑囿名,在今 陝西 鳳翔縣 附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鄭 之有 原圃 ,猶 秦 之有 具囿 也。”《淮南子·墬形訓》“ 秦 之 陽紆 ” 漢 高誘 注:“一名 具圃 。”參閱 清 盧文弨 《鐘山劄記·原圃具囿》。
“具囿”是古代漢語中的專有名詞,特指春秋時期秦國的王室苑囿,主要用于飼養禽獸、供貴族遊獵。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此處以鄭國的“原圃”與秦國的“具囿”類比,表明兩者均為諸侯國專屬的狩獵場所。其名稱中的“具”取“完備”之意,“囿”指圈定範圍的園林,合稱即指設施齊備的皇家獵苑。
據《春秋左傳正義》注疏,具囿位于秦國境内(今陝西省鳳翔一帶),與鄭國原圃、周王室的焦獲并稱先秦三大著名苑囿。漢代學者服虔在《春秋左氏傳解誼》中進一步說明,具囿以“草木繁盛,獸群豐饒”為特點,是秦國彰顯國力與禮儀制度的象征性建築。清代考據學家顧棟高在《春秋大事表》中考證,具囿的規模與管理制度體現了先秦時期“因田狩而習武事”的軍政傳統。
該詞的現代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其中明确标注“具囿”為曆史地理名詞,并援引《左傳》原文作為書證來源。由于該詞屬于古漢語專有詞彙,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場景,僅存于曆史文獻及相關研究著作中。
“具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綜合解析:
具囿(拼音:jù yòu)是秦國專屬的皇家獵場,主要用于畜養禽獸、供君主狩獵。該苑囿位于今陝西省鳳翔縣境内,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的記載:“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
名稱由來
曆史背景
現代争議
“具囿”主要指秦國古代皇家獵場,屬專有地名。若需引用其引申義(如比喻束縛),建議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并優先參考《左傳》《淮南子》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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