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處刑罰。 ********* 《戰後之婦人問題》:“就是科刑的輕重有點不同,也是枝葉的問題。”
科刑是漢語法律術語中的規範表述,指司法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對犯罪行為人判定刑罰的過程。該詞由“科”與“刑”構成:“科”在古漢語中意為判定、分類(《說文解字》釋為“程也,從禾鬥”),引申為依法裁量;“刑”指刑罰,即國家強制執行的懲戒措施。在法律實踐中,科刑需遵循罪刑法定原則,結合犯罪事實、性質及社會危害程度綜合裁量,具體包括主刑(如有期徒刑、死刑)與附加刑(如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科刑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确保刑罰的公正性與適當性。現代司法體系中,科刑标準還涉及量刑指導意見、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對具體罪名的基準刑期作出細化規定。
“科刑”是一個法律術語,指依據法律規定對犯罪行為進行審理并判處刑罰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由“科”(指法律審理和判決)和“刑”(刑罰)組成,強調依據法律程式對犯罪者定罪量刑。例如,在司法實踐中,法官需嚴格遵循法律條文科刑,确保公正性。
曆史淵源
起源可追溯至中國古代刑法制度,如《周禮·春官宗伯》中記載“宗伯主科刑”,表明古代已有系統的刑事審判機制。
使用場景
多用于法律教育、司法判決等語境,例如“對綁架勒索等惡性犯罪應加重科刑”。李大钊也曾提及“科刑的輕重問題”,說明其與社會公平的關聯。
法律意義
科刑需結合犯罪事實、性質及社會危害性綜合判定,确保罪責刑相適應。現代司法體系中,科刑是刑事審判的核心環節。
相關概念
與“定罪”“量刑”等術語相關,但更強調法律程式的完整執行,包括調查、審理到刑罰裁量的全過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權威法律詞典或司法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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