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苛刻兇殘。《南史·恩倖傳·戴明寶》:“ 顯度 刻虐為百姓疾,比當除之。” 宋 蘇轼 《乞罷稅務歲終賞格狀》:“臣至 淮南 ,體訪得諸處稅務,自數年來,刻虐日甚,商旅為之不行。”
(2).侵害。《明史·雲南土司傳二·麓川》:“ 隴川 緻亂,皆由 恭項 暴殺無辜,刻虐 蠻 人。”
“刻虐”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通常用于描述行為或性格的極端嚴苛與殘暴性。從構詞法分析,“刻”指苛刻、嚴酷,如《說文解字》釋為“刻,镂也”,引申為不近人情;“虐”則指虐待、暴戾,《尚書·洪範》有“無虐茕獨”之訓,強調對弱者的壓迫。兩字疊加後,詞義強化為“以冷酷手段施加壓迫”的行為模式。
在語義範疇上,“刻虐”可歸類為貶義動詞或形容詞,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對暴政、苛吏的批判。例如《漢書·刑法志》中“吏刻虐而寡恩”一句,即形容官吏執法嚴酷缺乏仁德。其近義詞包括“酷虐”“暴虐”,反義詞則為“寬仁”“慈愛”。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用以刻畫特定人物性格或社會背景。
“刻虐”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以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該詞由“刻”(苛刻)和“虐”(殘暴)組合而成,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苛政記載
《南史·恩倖傳》記載戴明寶評價官員"顯度刻虐為百姓疾",反映古代對苛政的批判。蘇轼《乞罷稅務歲終賞格狀》也提到稅務官吏"刻虐日甚"導緻商旅受阻,印證該詞常用于描述官吏暴政。
族群壓迫案例
《明史·雲南土司傳》記載麓川事件中,恭項因"刻虐蠻人"引發叛亂,說明該詞可用于民族壓迫語境。
單字“虐”在甲骨文中象虎爪傷人形,《說文解字》釋為"殘也",本義指猛獸襲擊,後引申為人為暴行。與“刻”組合後,強化了行為中主觀故意與持續傷害的特性。
提示:該詞屬于書面用語,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曆史文獻或特定文學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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