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辟疏通河流;開挖河道,治理水害。《宋史·河渠志六》:“乃調夫十萬開治,既成,命 之奇 撰記,刻石 龜山 。” 宋 何薳 《春渚紀聞·劉景文夢代晉文公》:“ 元祐 五年, 坡 ( 蘇軾 )守 錢塘 , 景文 為東南将領,佐公開治 西湖 。”
“開治”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可分為以下三個層面:
基本詞義 “開治”屬于古漢語複合詞,指開始治理或開創安定局面。《漢語大詞典》釋義為“開拓治理”,強調從無序到有序的轉化過程,如《史記·夏本紀》載大禹“開九州,通九道”,即含開治之意。
曆史語境 該詞多用于描述帝王功績或地域開發。明代《皇明經世文編》有“開治河道,以通漕運”的記載,特指水利工程的營建管理。清代方志中“開治蠻荒”則指對邊疆地區的經略。
現代轉義 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但在曆史文獻研究、地域文化論述中仍具學術價值。例如研究秦漢郡縣制時會涉及“開治邊郡”的治理模式分析,詳見《中國古代行政制度史》第三章(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9)。
“開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指開辟疏通河流、治理水害,常用于描述古代水利工程。例如:
在醫學或技術領域,可指通過切開、疏通等方式進行治療或修複。例如:
暗數拜相不謂曹白魚叉麻雀超物陳人赤春饬治臭椿辍演倒坍燈筩等子短铳獨殺法花霏霜風術粉綠分讓賦命伏刑革流歸土官子詭诓鬼抓狼嚎國孝何故阖胡合慶毀黩夾漈先生奬章見疑交鬥郊禖靜淑錦郎钜野刲宰立語腦汁内澇驽乘耦犂判署平行四邊形俏勤兒輕銀憩歇人己一視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上轅神魂颠倒説理文書生四對唐槐秋田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