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舊體詩文中的四種對仗。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麗辭》:“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
在漢語詞典學範疇中,“四對”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主流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均未收錄獨立詞條。其釋義需結合具體文化語境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路徑:
指修持佛法時用以對治煩惱的四種方法(“對治”即針對性克服之意),屬佛教哲學概念:
直接斷除根本煩惱,如以智慧破除無明。
通過調節呼吸(如安般念)平息散亂心緒。
觀想世間無常而生厭離之心,減少貪執。
舍棄外緣幹擾,專注内心修持。
來源: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四對治”條(中華書局,2011年修訂版)
見于《禮記·曲禮》記載的諸侯朝見天子時的應答規範,體現等級禮儀:
來源:王文錦《禮記譯解》(中華書局,2001年)
“四對”屬數詞+動詞/名詞組合的短語結構,非現代漢語複合詞。
釋義需嚴格依托文獻背景,脫離語境易産生歧義。
除學術研究外,日常語言中已無實際用例。
建議需深入探究者查閱《漢語大詞典》第1683頁(佛教義項)或《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卷三(禮制義項)。
“四對”是中國古代詩文創作中的術語,主要指舊體詩文中的四種對仗形式,其概念源自南朝梁代劉勰的《文心雕龍·麗辭》。以下是具體解釋:
言對
以語言工整為特點,注重字面上的對仗,不涉及典故或史實,是四種對仗中最簡單的一種。例如:“清風對明月”。
事對
需引用典故或史實來形成對仗,難度較高。例如:“馮唐易老,李廣難封”。
反對
通過意義相反的詞句形成對比,被視為最優的對仗形式。例如:“滿招損,謙受益”。
正對
上下句意義相近或重複,缺乏變化,因此被評價為“劣”。例如:“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
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提出:“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強調了對仗形式在詩文中的藝術價值與創作難度。
四對主要用于古典詩詞、骈文等文體,體現漢語的對稱美和語言技巧。現代研究中,這一分類仍被用于分析古代文學作品的修辭手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子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文心雕龍》原著及相關文學評論。
保治邊州碧輪不辱超階越次赤棒傳聞黨賊大頭腦邸觀提溜丁真永草滴水穿石對賜堕壞分讓溝沿關汾官樣文章瑰絶聒亂海蟾好仇好手足賀蘭山洪伐皇儲黃羅扇環境監測諱犬謇犯勦民解弁接三連四積功吉占君王煉質免夫錢奈曼普法恰似筇竹杖曲呂乳狗篩選盛季深目攝袵噬賢石研關私客歎悼桃棘矢韈材違歡霞腮霞衣攜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