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交鬪 ”。播弄是非;互相争鬥。《左傳·昭公十六年》:“若屬有讒人交鬭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兇怒,悔之何及?”《三國志·魏志·郭嘉傳》:“ 袁紹 愛此二子,莫適也,有 郭圖 、 逢紀 為之謀臣,必交鬭其間,還相離也。” 明 唐順之 《讀<春秋>》:“較利害,則權之散而交鬪,猶不若權之聚而可以紓禍息民。”
“交鬥”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互相争鬥”或“挑撥矛盾”。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交”指雙方互動,“鬥”則強調沖突對抗,二字組合後多用于描述人際、勢力間的激烈矛盾。例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中“交鬥其民”即指統治者挑動民衆互相攻擊。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呈現兩個引申方向:其一指具體武力對抗,如《戰國策》載“兩國交鬥,士卒疲弊”;其二側重心理層面的挑唆,如明代《醒世恒言》用“交鬥其間”形容搬弄是非的行為。現代漢語中,“交鬥”已退出口語體系,僅在研究古籍或特定文學創作時出現。
權威辭書《辭源》将其歸入“沖突類”詞彙,近義詞包括“構釁”“離間”等。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方言區仍保留“交鬥”的變體用法,但語義範圍縮小至口角争執。
“交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釋:
“交鬥”是一個兼具行為(争鬥)與手段(挑撥)的複合詞,多用于描述由外部幹預引發的沖突。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語境中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左傳》《三國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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