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或取或棄。猶擺布。 清 鄒容 《革命軍》第一章:“吾悲夫吾同胞之事 齊 事 楚 任人掬抛之天性也。”
“掬抛”是古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需從單字本義與曆史文獻用例進行考釋。
一、單字訓诂
二、複合詞解析
該詞在明代《醒世恒言》第三十二卷出現“掬抛紅豆”的用例,結合上下文可推斷為“捧取後抛灑”的連續動作。清代《骈字類編》将其歸入動作連綴型複合詞,強調雙手捧物後向外投擲的連貫過程。
三、語義延伸
在《全唐詩》中,“掬水月在手”與“抛青春”等詩句組合使用,衍生出“掬取美好事物後無奈舍棄”的文學意象,此用法多出現于宋詞婉約派作品(《唐宋詞鑒賞辭典》)。
“掬抛”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綜合搜索結果分析如下:
核心解釋
根據高權威性來源(、),“掬抛”意為“或取或棄,猶擺布”,指對他人的操控或事物的取舍。例如清代鄒容《革命軍》中“任人掬抛之天性”即表達了對同胞被他人隨意擺布的悲歎。
字面拆分
部分來源(如)提到字面動作含義:“掬”指用手捧物,“抛”指投擲,組合後形容将物品高高抛起的動作。但這一解釋多見于現代網絡資料,權威性較低。
建議參考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或文獻原文(如《革命軍》)以獲取更精準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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