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列的意思、辯列的詳細解釋
辯列的解釋
列舉理由加以分辯。《新唐書·杜羔傳》:“京兆尹 元義方 責租賦不時,繫二縣吏,将罪之。 羔 等辯列尤苦,尹不為縱。” 宋 劉顔 《輔弼名對序》:“或關治亂以發明,或繫安危而辯列。” 明 李東陽 《明故吏部尚書緻仕贈尹公墓志銘》:“公不自辯列,惟引咎自責而已。”
詞語分解
- 辯的解釋 辯 (辯) à 說明是非或争論真假:分辯(亦作“分辨”)。争辯。答辯。辯白。辯駁。辯護。辯解(?)。辯論。辯士。辯證。 筆畫數:; 部首:辛; 筆順編號:
- 列的解釋 列 è 排成一行:羅列。行(俷 )列。隊列。列島。 名,衆:列位。列強。列傳(刵 )。 擺出:列舉。 安排到某類事務之中:列席。 量詞,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列火車。 類:不在此列。 姓。 古同“烈”,
網絡擴展解釋
“辯列”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其核心含義為列舉理由進行分辯或辯駁。具體解析如下:
一、詞義與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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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含義
指通過列舉事實或理由,系統地為自己或他人辯護、分辯。例如《新唐書·杜羔傳》中提到官員因賦稅問題被責問時,“辯列尤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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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詞解析
- 辯:指争論、說明是非,如“能言善辯”。
- 列:意為排列、列舉,如“列舉清單”。
二、文獻例證
- 曆史用例
- 宋代劉顔在《輔弼名對序》中以“繫安危而辯列”表達通過分辯闡明利害關系()。
- 明代李東陽記載某官員“不自辯列,惟引咎自責”,體現該詞用于面對指責時的态度()。
三、現代適用性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常見于古籍或文言文研究。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替換為“辯駁”“申辯”等更通用的詞彙。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法,可參考《新唐書》《輔弼名對序》等文獻(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二
辯列(biàn liè)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進行辯論、辯駁,也可以表示列舉不同的觀點或事物。
這個字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辛(辛辣)和列(列舉)。辛部表示勞苦辛勤,列部表示奔跑行列。
辯列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漢代,最早是用來形容引用多種觀點的辯論方式。在古時候,辯列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整體形狀與現代相似。
繁體字中的辯列與簡體字相同。
以下是一個關于辯列的例句:“他在辯論中使用了辯列的方法,列舉了許多有力的證據。”
一些與辯列相關的詞彙有:辯論、争辯、辯駁、辯證、列舉等。
近義詞可以包括:讨論、辯解、辯護。
反義詞可能包括:妥協、沉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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