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捃采 ”。
亦作“ 捃採 ”。采集。 晉 王嘉 《拾遺記·晉時事》:“ 張華 ……好觀秘異圖緯之部,捃采天下遺逸。”《周書·明帝紀》:“又捃採衆書,自 羲 農 以來,訖於 魏 末,敍為《世譜》,凡五百卷。”
捃采,漢語複合詞,由"捃"與"采"兩個動詞性語素構成。該詞最早見于漢代典籍,其詞義發展可分為三個層面:
一、字源解析 • "捃":《說文解字》釋為"拾也",本義指俯身拾取谷物,後引申為收集、摘取之意。 • "采":《玉篇》解作"取也",甲骨文字形作手摘果實狀,既表具體采摘行為,又含抽象選擇義。
二、核心語義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漢語中主要保留其比喻義,多用于學術領域形容對材料的甄選與整理,如"捃采各家學說"的文獻綜述方法。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被标注為書面語詞彙,釋義為"有選擇地收集、采用"。
(注:本文釋義參考自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現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版《說文解字注》、國家圖書館出版社《中國古代農業典籍考》等權威文獻。)
“捃采”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jùn cǎi,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析:
本義:指采集、收集,尤其強調對散落或零散事物的拾取。
引申義:在特定語境中,可引申為收集材料以攻擊他人,如彈劾或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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