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蕨與薇。均為山菜,每聯用之以指代野蔬。《詩·小雅·四月》:“山有蕨薇,隰有杞桋。” 宋 蘇轍 《上清辭》:“玉食有不享兮,會潢污蕨薇之不棄。” 明 何景明 《沅州道中》詩之四:“果熟收梨棗,蔬香煮蕨薇。” 陳樗 《甲寅十一月感事》詩:“薪膽初聞忘 越 恥,蕨薇竟見拜 周 封。”
蕨薇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意蘊的複合詞,由“蕨”與“薇”兩種植物名稱組合而成。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蕨類植物,多年生草本,多生于山野陰濕處。嫩葉可食,根莖含澱粉(蕨粉),部分種類具藥用價值。《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标注其植物學屬性(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P.712)。
古指豆科野豌豆屬植物,如大巢菜(Vicia sativa)。《說文解字》釋為“菜也”,《詩經》中“采薇”即采集此植物(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P.27)。
“蕨薇”并稱始于先秦文獻,承載雙重意象:
二者均為古代常見的野生蔬食,如《詩經·小雅·四月》載:“山有蕨薇,隰有杞桋”,反映先民采撷自然資源的生存智慧(來源:中華書局《詩經譯注》P.423)。
因生長于山野,蕨薇被賦予超脫塵世的寓意。伯夷、叔齊“不食周粟,采薇而食”的典故(見《史記·伯夷列傳》),使其成為氣節與隱逸的文化符號(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P.2123)。
《漢語大詞典》将“蕨薇”定義為:
“蕨與薇。均為山菜,古人常采食。後亦借指隱者之食。”
此釋義融合植物特性與人文積澱(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9卷P.831)。
“蕨薇”是漢語中一個古典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蕨薇”由“蕨”和“薇”兩種植物組合而成,均指可食用的野生山菜。
部分資料提到“蕨薇”可比喻微不足道的事物(如),但此用法較少見且權威性存疑,可能為後人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蕨薇”一詞兼具植物學定義與文學意象,是體現古代自然生活與隱逸文化的重要詞彙。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詩經》《蘇轍集》等文獻。
安親邦途闆弱北朝輩作蹦蹦調抃手不暨蔔算承間畜發垂問大晨彈脣盜祿得饒人處且饒人封刀風骨分鞋破鏡孚筍給傳廣筵唃唃國戶國會皇忏講儀濟饞都護介之推酒鈎拘緻刳胎焚郊嶚嶢劉郎六親無靠流水不腐流水不腐,戶樞不蠹離縰腦瓜仁鬧着玩兒牛湩陪費佩劍譬稱破敵切剝起奸崎嶔曆落日本人如蟻附膻生法神武挂冠縮手推援屯政拓迹柁樓玮藝無孔不入香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