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蕨与薇。均为山菜,每联用之以指代野蔬。《诗·小雅·四月》:“山有蕨薇,隰有杞桋。” 宋 苏辙 《上清辞》:“玉食有不享兮,会潢污蕨薇之不弃。” 明 何景明 《沅州道中》诗之四:“果熟收梨枣,蔬香煮蕨薇。” 陈樗 《甲寅十一月感事》诗:“薪胆初闻忘 越 耻,蕨薇竟见拜 周 封。”
蕨薇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意蕴的复合词,由“蕨”与“薇”两种植物名称组合而成。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蕨类植物,多年生草本,多生于山野阴湿处。嫩叶可食,根茎含淀粉(蕨粉),部分种类具药用价值。《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明确标注其植物学属性(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P.712)。
古指豆科野豌豆属植物,如大巢菜(Vicia sativa)。《说文解字》释为“菜也”,《诗经》中“采薇”即采集此植物(来源:中华书局《说文解字注》P.27)。
“蕨薇”并称始于先秦文献,承载双重意象:
二者均为古代常见的野生蔬食,如《诗经·小雅·四月》载:“山有蕨薇,隰有杞桋”,反映先民采撷自然资源的生存智慧(来源:中华书局《诗经译注》P.423)。
因生长于山野,蕨薇被赋予超脱尘世的寓意。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采薇而食”的典故(见《史记·伯夷列传》),使其成为气节与隐逸的文化符号(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P.2123)。
《汉语大词典》将“蕨薇”定义为:
“蕨与薇。均为山菜,古人常采食。后亦借指隐者之食。”
此释义融合植物特性与人文积淀(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9卷P.831)。
“蕨薇”是汉语中一个古典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蕨薇”由“蕨”和“薇”两种植物组合而成,均指可食用的野生山菜。
部分资料提到“蕨薇”可比喻微不足道的事物(如),但此用法较少见且权威性存疑,可能为后人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
“蕨薇”一词兼具植物学定义与文学意象,是体现古代自然生活与隐逸文化的重要词汇。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诗经》《苏辙集》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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