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存的意思、具存的詳細解釋
具存的解釋
猶具在。《漢書·揚雄傳贊》:“自 雄 之沒至今四十餘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終不顯,然篇籍具存。”《後漢書·王允傳》:“又集 漢 朝舊事所當施用者,一皆奏之。經籍具存, 允 有力焉。”
詞語分解
- 具的解釋 具 ù 器物:器具。 備有:具備。具有。别具隻眼(形容具有獨到的眼光和見解)。 備,辦:具呈。具結。具名。具領。敬具菲酌。 古同“俱”,都,完全。 量詞,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屍體:座鐘一具。一具男屍。
- 存的解釋 存 ú 東西在那裡,人活着:存在。存亡。生存。 保留,留下:保存。留存。存照。存疑。去僞存真。 寄放:寄存。 停聚:存水。 懷有,懷着:存心。不存任何奢望。 亡去取 筆畫數:; 部首:子;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具存”的漢語詞典釋義
“具存”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核心意義指“完備地存在”或“完整地保存”。主要可從以下層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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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核心:完備存在
- “具”在此作副詞,意為“完備”、“全部”、“詳細”。
- “存”為動詞,意為“存在”、“留存”、“保存”。
- 組合“具存”強調事物以完整無缺的狀态存在或被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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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性及用法
- 主要作動詞使用,表示“完整地保存”或“全部存在”。
- 亦可理解為一種狀态,描述事物“完整地存在着”。
- 常見于古籍文獻中,用以描述典籍、制度、器物等的保存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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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語境與出處
- 最著名的用例見于《漢書·藝文志》:“戰國從衡,真僞分争,諸子之言紛然肴亂。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聖上喟然而稱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秘府。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诏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 每一書已,向辄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複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于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備篇籍。” 班固在總結時提到:“凡六藝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其保存狀态即可稱為“具存”(雖曆經劫難,但經官方努力,典籍得以較完備地保存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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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理解
- 現代漢語中,“具存”作為獨立詞彙已不常用,其含義被“完整保存”、“完好無損”、“俱在”等詞語替代。
- 但在研究古籍、曆史或文獻學時,仍會接觸到該詞,用以形容史料、文物等保存的完整性。
參考資料來源:
- 漢典 (www.zdic.net) - 提供“具”、“存”字的基本義項及古漢語用法參考。
- 《漢語大詞典》(線上版,如 國學大師 www.guoxuedashi.com) - 收錄“具存”詞條,釋義為“具在,全部存在”。
-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 對“具”作副詞“盡、完全”義項的解釋,及“存”的“存在、保存”義項。
- 《漢書·藝文志》(中華書局點校本或權威線上數據庫如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ctext.org) - “具存”概念在古籍整理與保存背景下的經典應用實例。
網絡擴展解釋
“具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如下:
基本含義
“具存”由“具”(具體、具備)和“存”(存在、保存)組合而成,主要表示事物或實體具體存在、完整保存的狀态。它強調事物的實在性、真實性或保存的完整性。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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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存在
- 指事物具有實際的形态或内容,而非虛無或抽象。例如:
《漢書·揚雄傳贊》提到“篇籍具存”,意為文獻完整保存且内容真實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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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保存
- 常用于描述文獻、典籍或物品被妥善保存、未缺失的狀态。例如:
《後漢書·王允傳》中“經籍具存”,指典籍保存完好,歸功于王允的努力。
使用場景
- 古籍文獻:多用于史書或典籍中,強調文獻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 現代用法:可引申為事物未被破壞或丢失,例如“數據具存”“證據具存”等。
與其他詞彙的關聯
- 近義詞:具在、完整、保存。
- 反義詞:缺失、損毀、消亡。
示例參考
- 古籍用例:
“自雄之沒至今四十餘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終不顯,然篇籍具存。”(《漢書·揚雄傳贊》)
- 現代造句:
“業務智能工具存取此類數據供分析用,确保信息具存。”
如需更詳細的古籍原文或現代用法,可參考《漢書》《後漢書》及相關文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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