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清 兩代納粟報捐入國子監為監生。始于 明景帝 初。初限于生員,後擴大及平民,稱為例監。 清 代因之。 明 黃瑜 《雙槐歲鈔·援例入監》:“ 景泰 改元,詔以邊圉孔棘,凡生員納粟上馬者,許入監,限千人而止。”《清史稿·選舉志七》:“ 乾隆 元年,罷一切捐例。廷議捐監為士子應試之階,請於戶部收捐,備各省賑濟。從之。”
"捐監"的漢語詞典釋義與曆史解析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捐監"為明清時期特有的曆史詞彙,指通過向官府捐獻錢糧換取國子監生員資格的制度,又稱"例監"。《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明清兩代富家子弟捐納財貨于官府,以入國子監肄業,取得監生資格的行為"(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該制度始于明景泰元年(1450年),《明史·選舉志》記載:"例監始于景泰元年,以邊事孔棘,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
二、制度運作形式
捐監的核心是"以財易學",具體包含兩類形式:
三、社會影響與評價
捐監制度具有雙重效應:
四、現代研究視角
當代史學界将其納入"捐納制度"研究範疇。複旦大學《中國制度史研究》指出,捐監實質是"科舉體系外的人才流動通道",反映了傳統社會階層流動的彈性(來源:中華書局《中國制度史講義》)。
五、語用擴展
現代漢語中,"捐監"一詞偶見于曆史文獻研究,或作為典故隱喻"以財謀名"的現象,如《文化失憶》中借捐監諷刺學術功利化傾向。
捐監是明清兩代通過捐納錢糧獲取國子監監生資格的制度,其核心内容及影響如下:
定義與目的
捐監指平民或生員通過向朝廷捐納糧食、馬匹或銀錢,換取國子監入學資格(即監生身份)。這一制度始于明代景泰元年(1450年),最初目的是應對邊疆軍需不足,後逐漸成為補充財政的重要手段。
曆史沿革
操作方式
捐監者無需通過科舉考試,直接獲得以下特權:
影響與争議
需注意,捐監雖為寒門提供晉升途徑,但實際受益者多為富戶,且加劇了科舉制度的不公。更多案例可參考權威曆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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