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丢棄怨恨。《左傳·成公十三年》:“吾與女同好棄惡,復脩舊德,以追念前勳。”
(2).嫌棄厭惡。《元典章·戶部四·嫁娶》:“民間婚姻詞訟繁多,蓋緣僥倖之徒不守節義,妄生嫌疑,棄惡夫家,故違原約。”
“棄惡”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抛棄、舍棄邪惡或不良的行為、品性或事物,強調主動遠離罪惡,轉向善的方向。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典籍的詳細解釋:
抛棄邪惡行為
指主動停止作惡,改過自新。例如:
“棄惡從善,是為大勇。” ——《漢語大詞典》
此義強調行為上的轉變,常見于道德勸誡語境。
舍棄不良品性
引申為戒除自身惡習或劣根性。如:
“修身者,必先棄惡養德。”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構詞解析:
“棄”本義為抛棄(《說文解字》:“棄,捐也”);“惡”指罪惡、不良(《廣韻》:“惡,不善也”)。二字組合凸顯“主動斷絕惡行”的能動性。
經典用例:
“棄惡從德,猶避荊棘而就坦途。”
此處以比喻強調棄惡的積極意義。
“若能棄惡修善,當得解脫。”
體現宗教文化中的勸善思想。
道德教化核心
儒家強調“見善則遷,有過則改”(《周易·益卦》),與“棄惡”理念相通,成為傳統道德修養的基石。
法律與民俗應用
古代律法(如《唐律》)對“悔過自新”者減刑,體現“棄惡”的社會實踐價值。
“棄惡揚善”“棄惡從良”“棄惡向善”等,多用于倡導道德提升或描述人物轉變。
在法治與德育并重的當代,該詞仍具現實指導性,如幫教工作中鼓勵犯罪者“棄惡從善”。
權威參考來源:
“棄惡”是一個漢語詞語,讀作“qì è”,包含以下兩層核心含義及使用場景:
摒棄邪惡
指主動遠離或放棄邪惡的行為與思想,追求善良與正義。這是現代語境中最常見的用法,常用于道德勸誡或社會倡導。例如:
丢棄怨恨
這一含義源自古代文獻,如《左傳·成公十三年》中的“吾與女同好棄惡”,指雙方摒棄舊怨、重修友好關系()。
含義 | 場景舉例 | 來源 |
---|---|---|
摒棄邪惡 | 道德教育、宗教倡導 | 、3 |
摒棄怨恨 | 古代政治或人際和解 | 、5 |
嫌棄厭惡 | 曆史案例中的背棄行為 | 、6 |
“棄惡”一詞兼具道德勸化與曆史語境的雙重性。現代多用于強調向善的道德選擇,而古籍中則更側重人際或政治關系的修複。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用例,可參考《左傳》及《元典章》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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