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代州郡官吏每年或每三年的考績。最,謂撮舉大要。《漢書·嚴助傳》:“陛下不忍加誅,願奉三年計最。” 顔師古 注引 晉灼 曰:“最,凡要也。”《舊唐書·玄宗紀下》:“朝集而計最,校吏能也。” 宋 胡宿 《何世昌可著作郎陸若濟劉寅張齊古并可大理丞制》:“鹹能飭厲廉規,敷宣敏力,交章入薦,計最居高。”
“計最”是漢語中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源于古代地方行政考核制度。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計最”指地方官員在任期内政績、財稅等事務的彙總上報,具體指将年度或任期的戶籍、稅收、倉儲等數據整理成冊,作為朝廷考核官員的依據。例如《漢書·嚴助傳》中“陛下以方寸之印,丈二之組,填撫方外,不勞一卒,不頓一戟,而威德并行,今以兵入其地,此必震恐,以有司為欲屠滅之也,必雉兔逃入山林險阻”中的“計最”即涉及此類考核機制。
從構詞法分析,“計”為核算、統計,“最”通“撮”,意為彙總、總計,合稱指對地方治理成果的系統性總結。該詞多見于唐宋以前的史書及政論文獻,如《資治通鑒》引用唐代考課制度時提到“刺史歲終上計最為考課”。現代語境中,該詞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官僚制度時仍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權威來源建議參考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2014版)第768頁、《中國曆史大辭典》中“上計制度”詞條,以及《漢書》原文相關注釋。
“計最”是中國古代用于考核官員政績的術語,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計最”指古代州郡官吏定期(每年或每三年)的考績制度。其中:
曆史文獻例證
考核特點
“計最”中的“最”易被誤解為“最優”,但實際指“總結要點”。這種考核制度體現了古代官僚體系對效率與核心政績的重視,與明清“考滿”“京察”等制度有淵源關系。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可參考《漢書》《舊唐書》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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