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軍隊的駐地。《尉缭子·分塞令》:“中軍、左、右、前、後軍,皆有地分,方之以行垣,而無通其交往。”一本作“ 分地 ”。
(2).分封之地;領地。《漢書·高帝紀下》:“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號比儗,亡上下之分。”《北史·宕昌傳》:“姓别自為部落,酋帥皆有地分,不相統攝, 宕昌 即其一也。”
(3).地區,地段。 宋 蘇轍 《論發運司以粜籴米代諸路上供狀》:“ 江 湖 諸路,自來皆係出米地分。”《元史·河渠志一》:“ 滄州 地分,水面高於平地,全藉隄隁防護。”
(4).猶地位。 唐 杜甫 《贈獻納使起居田舍人澄》詩:“獻納司存雨露邊,地分清切任才賢。”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王述庵書》:“若夫 江 浙 學差,皆三品以上大員,出膺任使,地分既高,卓然自立。”
(5).猶地步。 元 無名氏 《凍蘇秦》第四折:“我直捱到這地分,在野店荒村,被疾病纏身,舉目也那無親,隻有你你你 張儀 是故人。”
地分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面,均具有明确的曆史文獻依據:
指古代按土地範圍劃分的行政區域或管轄範圍,常見于宋元文獻。
例證:
《宋史·兵志》載:“諸路州軍,各按其地分大小,置巡檢一員。”
《水浒傳》第六十一回:“這北京是河北第一個去處,地分廣大。”
核心特征:強調地理空間的行政歸屬或管轄邊界,與“轄區”“屬地”近義。
指某一具體地點所處的區域位置,強調空間坐标屬性。
例證:
《朱子語類》卷七十四:“須是認得個地分,方有下手處。”
《金瓶梅詞話》第九十四回:“打聽他地分,好去尋他。”
核心特征:突出位置标識功能,近“地段”“方位”。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多被“地段”“區域”“轄區”等替代,屬曆史詞彙。研究古代文獻或特定方言(如部分晉語)時仍需關注其原義。
參考資料(因無可靠網絡來源,轉引紙質辭書):
“地分”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五類解釋:
分封之地/領地
指古代諸侯或首領的封地。如《漢書·高帝紀下》記載“地分已定,而位號比儗”,強調分封後的地域歸屬。
地區/地段
泛指具體的地理區域或劃分範圍。例如宋代蘇轍提到“江湖諸路,自來皆係出米地分”,元代文獻中也有“滄州地分”的表述。
軍隊駐地
古代軍事術語,指軍隊駐紮的固定區域。《尉缭子·分塞令》明确記載“中軍、左、右、前、後軍,皆有地分”。
地位
唐代杜甫詩句“地分清切任才賢”及清代《嘯亭雜錄》中“地分既高”均用此意,指身份或社會層級。
預測學術語(特殊領域)
在大六壬金口訣預測學中,“地分”是分析吉兇的基點,用十二地支表示空間位置(注:此釋義來源權威性較低,多見于玄學領域)。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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