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周 時負責制氈之官。《通典·職官二一》:“﹝ 後周 官品﹞正一命:毳工。” 王仲荦 《北周六典·冬官府》:“毳工中士,正二命。毳工下士,正一命。”原注:“《周禮·天官·掌皮》職曰:‘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按 北周 蓋分 姬周 天官掌皮之職,於冬官府置毳工之官也。”
"毳工"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字義與古代文獻語境進行解析:
一、字義解析
毳 (cuì)
本義指鳥獸的細毛。《說文解字》釋為"獸細毛也"(來源:《說文解字注》)。引申指絨毛類織物,如唐代白居易《紅線毯》中"太原毯澀毳縷硬"即用此義(來源:《全唐詩》)。
工 (gōng)
泛指工匠、技藝或勞動。《周禮·考工記》載"審曲面勢,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強調其技術性(來源:《周禮注疏》)。
二、詞義考釋
"毳工"為複合詞,特指從事精細毛織品加工或羽毛工藝的工匠。其依據如下:
三、文獻佐證
雖直接記載較少,但可通過間接史料印證:
結論
"毳工"指傳統手工業中專門處理動物細毛、羽毛并制作相關制品的技藝工匠,其活動見于唐宋以降的紡織業與工藝品制作領域,反映了古代手工業的專業化分工。
注:因古籍原始文獻數字化限制,部分來源未提供鍊接,但可通過《中國基本古籍庫》《漢典》等權威平台驗證引文。現代研究可參考尚剛《中國工藝美術史新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相關章節。
“毳工”是北周時期設置的官職名稱,其具體解釋如下:
職官來源
該官職最早見于《通典·職官二一》和《北周六典·冬官府》的記載,屬于北周(南北朝時期北朝政權)職官體系中的一員,專門負責與制氈相關的官方事務。
等級劃分
根據官階不同分為兩等:
職責範圍
主要監管氈類制品的生産,其名稱來源于《周禮·天官·掌皮》中“共其毳毛為氈”的記載,表明職責與動物細毛(毳毛)加工為氈的工藝密切相關。
詞源解析
該官職反映了古代手工業在官僚體系中的制度化,尤其注重毛紡織品的官方生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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