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禮》官名,掌有關酒的政令,為酒官之長。《周禮·天官·酒正》:“﹝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 鄭玄 注:“酒正,酒官之長。”後用以稱朝廷的酒官。《後漢書·馬融傳》:“酒正案隊,膳夫巡行。” 唐玄宗 《端午三殿宴群臣探得神字》詩序:“廚人嘗散熱之饌,酒正行逃暑之飲。”
“酒正”是中國古代典籍《周禮》中記載的官職名稱,其核心職責為執掌與酒相關的政令及釀造事務。據《周禮·天官》記載:“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其職能涵蓋釀酒原料的配給、酒品質量監管、祭祀用酒調配等具體事務。鄭玄在《周禮注疏》中注解:“酒正,酒官之長也”,明确指出該官職在酒務管理體系中的統領地位。
該職官名稱由“酒”與“正”二字構成複合詞,其中“正”取“官長、主管”之義,《漢語大詞典》釋“正”為“官長,君長”(來源:《漢語大詞典》第5卷)。從制度沿革角度考察,酒正作為周代特有的職官,其職能範疇在秦漢時期逐漸被“太官”“尚食”等機構所取代,但相關管理制度仍對後世造酒業發展産生深遠影響。
“酒正”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酒正”是《周禮·天官》中記載的官職,主要負責管理酒的政令與生産,屬于酒官系統的最高長官。其名稱中的“正”表示統領地位,與“酒人”“漿人”等下級官職形成層級關系。
該官職自周代設立後,成為後世宮廷酒官的通稱。唐代文獻如玄宗《端午三殿宴群臣詩序》仍沿用“酒正”代指宮廷酒務管理者,說明其文化影響延續千年。
鄭玄在《周禮注》中特别強調:“酒正,酒官之長”,表明其統領地位。其職能不僅限于行政管理,還涉及技術規範制定,體現了古代對釀酒工藝的制度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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