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寄命委政。謂以國家大政相委托。 宋 範仲淹 《謝降官知耀州表》:“微臣以國有急難,當忘家忘身之報。自膺寄委,罔敢遜避。”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七:“ 熙甯 初,先帝患四方士大夫年高者多疲老不可寄委,罷之則傷恩,留之則玩政,遂仍舊宮觀名。” 宋 葉適 《兵部尚書趙公墓志銘》:“陛下始緣都城楮賤米貴,牽挽用臣。今雖楮稍重而賤之源猶在,糴漸平而貴之根自若,懼終不足寄委。”
“寄委”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合成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寄”與“委”的古典語義解析。
基本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寄”指依附、托付,如《論語》中“可以寄百裡之命”;“委”含托付、任命之意,如《左傳》“委之以政”。二者結合,“寄委”指将職責或事務鄭重托付他人,常見于古代公文或官場語境,例如“寄委重任,以安社稷”。
詞源分析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宋史·職官志》記載官員“受寄委之命”,強調上級對下級的正式授權。明代《永樂大典》中亦收錄“寄委”條目,釋為“受命代理職務”。
用法辨析
現代漢語中,“寄委”已罕用,多被“委托”“委任”替代。但在研究古代文書或職官制度時,仍具學術價值。例如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及“寄委之責,不可輕授”。
權威參考
需注意,當前語言實踐中建議優先使用現代規範詞彙,避免因古語生僻造成理解歧義。
“寄委”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别,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拼音:jì wěi
釋義:指“寄命委政”,即将國家重要政務或重大責任托付給他人。該詞強調對受托者的高度信任和權力委托,常用于描述古代君主對臣子的政治倚重。
宋代文獻:
政治語境:
多用于形容君主将治國之權委托給重臣,如“以國家大政相委托”,體現古代政治體系中的權責分配。
在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中,該詞被解釋為“将希望或願望寄托于他人”,延伸出更廣泛的“委托”含義,但需注意這與原意的政治色彩有所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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