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田灋 ”。1.古時狩獵的典法。《周禮·地官·鄉師》:“凡四時之田,前期,出田灋於州裡,簡其鼓鐸旗物兵器,脩其卒伍。” 孫诒讓 正義:“田法,謂田事之典法。”《新唐書·禮樂志六》:“皇帝狩田之禮,亦以仲冬。前期,兵部集衆庶修田法,虞部表所田之野,建旗於其後。”
(2).耕種之法。《詩·小雅·甫田》“以禦田祖” 唐 孔穎達 疏:“祭田祖而并祭田畯者,以 神農 始造田法。” 清 梅曾亮 《贈按察司照磨吳府君墓表》:“﹝ 吳府君 ﹞暇則手寫書史,自種菜果,課傭佃,指授田法。”
“田法”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具體用法來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古代狩獵的典法
指周代及以前規範狩獵活動的制度,涉及時間、工具、組織等。如《周禮·地官·鄉師》記載,狩獵前需向州裡頒布“田法”,檢查鼓铎、兵器等裝備,并整頓隊伍。
耕種之法
泛指古代農業生産的規範,包括土地管理、作物種植等。唐代孔穎達在《詩經》注釋中提到,神農氏是“田法”的創始者。
曆史應用
唐代《新唐書·禮樂志》記載,皇帝冬季狩獵前需由兵部按“田法”籌備。
現代關聯
當代語境中,“田法”可指科學種田技術,如雜交水稻推廣即被視為新“田法”的實踐。
部分資料提到“田法”引申為“依法裁決事務”,強調法律規範性,但此釋義未見于高權威古籍,可能為現代擴展義。
“田法”核心含義聚焦于古代制度,既涵蓋狩獵禮儀,也涉及農業技術,需結合文獻具體分析。若需深入考證,可查閱《周禮》《新唐書》等原始典籍。
田法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田(田字旁)和法(法字旁)。
田字的部首是田,它由2個筆畫構成。法字的部首是水,它也由2個筆畫構成。
田法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農耕社會。在農業發展的過程中,人們總結出了一套種田的方法和規律,這就是田法。
田法的繁體字是「田法」,與簡體字一樣。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田字的古代寫法類似于「」,法字的古代寫法類似于「」。
田法的應用可以提高農田的利用率。
田地、耕田、田園、水田、禾田。
耕作、種植、農耕。
田法沒有明顯的反義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