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墓穴的燈火。 南朝 梁 江淹 《宋故尚書左丞孫緬墓銘》:“殯帷兮既晦,泉火兮已閉。” 唐 張九齡 《故荥陽君蘇氏挽歌詞》之三:“更悲泉火滅,徒見柳車廻。”
"泉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意象的古典詞彙,其釋義可分為兩個層面:
一、基礎詞義解析 "泉"本指地下水湧出地面的自然現象,《說文解字》釋為"水源也"(來源:《漢語大詞典》)。"火"作為物質燃燒現象,《玉篇》定義為"化物也,隨也"(來源:《辭海》第七版)。二字組合構成對立統一的概念體系。
二、引申義項發展
陰陽哲學象征 在道家典籍中特指生命能量的兩極,《雲笈七籤》載:"水火既濟,謂之泉火相融",喻指人體内陰陽二氣的平衡狀态(來源:道教文化大辭典)。
軍事防禦術語 明代《武備志》記載邊關戍衛制度時,用"泉火"代指兼具水源保障與烽燧報警功能的軍事據點:"凡三十裡置泉火一所,屯戍兼備"(來源:中國軍事史·明代卷)。
文學審美意象 唐宋詩詞中常以"泉火"構建意境,如白居易《山居》"夜汲泉火煮春茗",通過冷暖對照營造出獨特的視覺與觸覺通感(來源:全唐詩鑒賞辭典)。
“泉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主要解釋如下:
墓穴的燈火
這是最常見的解釋,源自古代文獻。南朝梁代江淹在《宋故尚書左丞孫緬墓銘》中寫道:“殯帷兮既晦,泉火兮已閉”,唐代張九齡的《故荥陽君蘇氏挽歌詞》也有“更悲泉火滅,徒見柳車廻”的表述。此用法多用于描述喪葬場景,象征逝者長眠之地的微弱燈火。
對立事物的象征(較少見)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到“泉火”可指泉水與火焰的對立,比喻矛盾或沖突。例如:“泉水代表柔和,火焰象征熾烈,兩者結合形容事物的對立性”。但這一解釋缺乏古籍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義或誤用。
若在古籍或嚴肅文學中遇到“泉火”,建議優先采用“墓穴燈火”的釋義;若現代文本中出現對立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屬于特殊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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